和老司机们在一块聊天,经常会听到他们说,开车的时候可以让速,但绝对不能让道。
身为新手的朋友可能就有点懵懵懂懂了,什么叫让速不让道呢?什么情形下要让速不让道呢?为什么要让速不让道呢?
针对这一连串的问题,小编就详细的说说这所谓的让速不让道,希望对广大车主行车有帮助。
什么是让速不让道?
让速不让道的含义是啥,正本就是在开车的时分不管你在啥状况下,他人要是想超车并道,你都要记住只慢待车速就行,不需要自己转移到其他一条车道上为他让道。假定你正在开车,右边的车想要并入你地址的车道,那你减速就对,不要开到其它车道。
举个例子,下班时候大家正排着对等红灯呢,这时A车从最右边的非机动车使用道拼命往B车前面挤想插队。因此从左面拼命往我们这个队里挤,先是挤前面的C车,C车的车位比较好,没挤过去,然后就B车,B车车主跟紧了前面的车没让,结果A车还是不屈不挠的,硬挺挺的插过来,眼看着两个车的车身都快要碰上了。
见此情况B车只好妥协,于是B车变道,变到右边的车道去让C车,结果谁知道,往右打了一把轮。这时有车有辆后面的车正好超过来,B车的前保险杠的右侧蹭上了那辆后开过来车的后保险杠。结果交警判定B车负全责赔。
为什么要让速不让道?
1、紧急变道后方车辆将会撞击你最脆弱的侧面
当采取急打方向变换车道来躲避前方紧急情况的时候,由于你根本没时间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一旦在你紧急变道的同时后方车辆冲了上来,由于你变道过程中车身是斜向的,你展现给后方车辆的将会是你最脆弱的侧面,而后车将会用它最结实的车头与你相撞。
2、变道责任是自己
当有车辆强行并道时,我们稍稍降低速度,让对方进来,而不是被对方“挤”到了另外一个车道上。需要注意在对方并道时,如果我们撞上它,是对方的事故全责。同理, 如果我们被“挤”到另外一个车道,我们被撞之后,是我们的全责。所以要尽量守住自己车道。
3、一旦碰撞无法避免,正面碰撞是最有安全保障的
如今的造车工艺,虽说有许多车偏置碰撞不合格,侧面碰撞不合格,但很少有车连正面100%碰撞都不合格的。让速不让道,即使发生碰撞也是正面碰撞,而正面碰撞的时候车里的所有主被动安全设施都将发挥最大的作用,尽最大可能保障车内人员安全。
当然,“让速不让道”也并不是鼓励我们去开“斗气车”,去和别人较劲!而是告诉我们,在开车时遇到突然变道这种情况,我们能做的比较安全的行为就是——“让速不让道”!
很多在道路上“久经考验”的老司机们经常说“让速不让道”还是很正确的,这是保证自己和他人都安全的法则。当然,有很多司机没有素质经常强行并线、不遵守交通规则、开斗气车等等,让很多新手们经常“受欺负”,这也是我们需要共同抵制的。而有些所谓的老司机们,明明知道“让速不让道”的说法,自己在驾车时却不履行,更是我们应该强烈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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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老司机都说“让速不让道”?
首先来为大家解释一下
什么叫“让速不让道”
▼
让速
就是在有车辆要变道至你所在车道时
适当减速,让后车尽快超速
让道
则是在行车过程中有车辆要变道至你所在车道时
你顺应对方车辆变换一条车道
为对方让出空
为什么不能让道
▼
首先就事故责任来说,如果是对方强行变道导致你追尾了强行变道的车,这就不是你的责任,而是对方的责任。
而如果前面突然窜出来一辆车,你为了躲避它直接向左或者向右打方向盘,就很容易与你后方的车发生车祸,而且是你的全责。
其次从发生事故的危险性来说,直接变道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要比无法及时刹车导致追尾的危险性更大,在速度快的情况下,还很容易造成连环事故。
可以理解为,他打你,是他的不对;可你为了躲避他,打到了别人,那就是你的不对啦,甚至还有可能被别人打得更惨。
尤其是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
采取措施不当,后果不堪设想
看两个事故案例感受一下吧
▼
我们在学习科目三的时候
教练也会告诉我们
不可以连续变换车道
一次只能变更一条车道
前方遇险情应及时采取刹车措施
网上那些神躲避都是运气好
没有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
一旦发生碰撞
那就是全责
怎么说呢
如果躲避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其实也未尝不可
而前提是
每30秒看一眼后视镜
必须确保后方无车
或者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这样在发生危险时
若踩刹车无效
可以进行适当躲避
不过,还是建议不要轻易尝试
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才是最重要的
为什么“让速不让道”?原来是因为这个
你知道什么叫“让速不让道”吗?
其实,“让速不让道”中的让速就是在有车辆要变道至你所在车道时,适当减速,让后车尽快超速;而让道则是在行车过程中有车辆要变道至你所在车道时,你顺应对方车辆变换一条车道,为对方让出空间。让道行为是不安全的,所以要做到“让速不让道”。
说到“让速不让道”,为了便于理解,可从3个方面来理解:
1,要是有车辆往你所在车道并道时,这时你最好适当减速,礼让并道车辆入道,而不是为了避让并道车辆而自己并道到另一条车道上。因为,在对方并道时,要是自己减速了还追尾了对方,也是并道车负全责。
如果你为了避让而并道到其他车道,要是不小心撞到其他车,那你就得负全责。
2,变换车道的次数越少,那开车的安全性就越高,所以在没有把握时,千万别随意变换车道。
3,当遇到紧急情况下,首先要考虑是先把车速降下来,也就是先养成急刹车的条件反射,而不是先去考虑方向。
除了“让速不让道”外,开车过程中,要是看到有大货车时,尽量不要同一车道,并道到其他车道去。要是和大货车通道时,则要拉开和大货车之间的距离,以给自己更多的反应时间。只有这样开车,才更安全。
老司机说的让速不让道是什么意思?新手应该如何理解?
和老司机们在一块聊天,经常会听到他们说,开车的时候可以让速,但绝对不能让道。身为新手的朋友可能就有点懵懵懂懂了,什么叫让速不让道呢?什么情形下要让速不让道呢?为什么要让速不让道呢?针对这一连串的问题,我们就详细的说说这所谓的让速不让道,以解开新手的这种种疑惑。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让速不让道是针对后方车辆在超车的过程中而言的,在对方超车时,你可以降低车速,以使对方尽快完成超车。那为什么不能让道呢?其实有些人也是出于好心,自己移动到右侧车道,把自己的车道让出来,从而使对方通过。其实,这样做是完全错误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在你并入右侧车道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就是你的全责。根据交通法规定,变道不能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否则承担全责。也就是说,当有车辆强行并道时,如果他切入太急,我们撞上他,是他的事故全责。同理,如果因为我们为了躲避车辆,紧急变道撞上别的车,就是我们的全责了。
第二,如果我们突然让道,有可能会和原车道上的车发生碰撞,对自己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危害!全责是小,安全是大,生命安全可是无法挽回的。
第三,既然对方决定了要超车,那就说明他已经把路线和时机都选择好了,我们没有必要多此一举把道让出来,如果突然让道,说不定还会引起对方的慌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要做的就是保持原来的状态或者降速,以不变应万变。
所以,在开车过程中,我们要知道,车道变换频率越小,安全系数越高,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超车,就安心的守住自己的车道吧。行驶中不要因为外界因素而突然变换车道,为了自身和别人的安全,这点新手们一定要切记,这都是老司机们多少年的总结经验。
行驶中,让速不让道是什么意思?
“让速不让道”不是鼓动我们去开斗气车,和别人较劲,而是通俗的说明一个道理,就是行驶中不要因为外界因素而突然变换车道。正确的做法是先刹车,让对方进。实在躲不了就撞,绝对不能急打方向盘变到另一个车道上。否则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突然变道极易发生侧翻事故,导致性命堪忧!因此,可以刹车减速,但一定要坚决不躲避,坚持直线行驶。这时候,你的命比不守规矩的人值钱的多!
1、当有车辆强行并道时,我们要稍微降低速度,让他进来,而不是被他“逼”到了另外一个车道上,如果他切入太急,我们撞上他,是他的事故全责。同理,如果我们被“逼”到另外一个车道,被撞了,却是我们的全责!
因为交法规定,变道不能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否则承担全责。
最重要的是,一旦突然让道,很有可能会造成侧翻和撞击,对自己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碰到突然变道的车辆,只减速,坚决把住方向盘不能紧急打方向让道。(因事故翻滚过来的车辆则另当别论!到时候赶紧躲啊。。。。。)
2、开车时,车道变换频率越小,安全系数越高,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超车,就安心的守住自己的车道。
3、遇到紧急情况,先刹车,把车速和冲势缓一下再紧急变道。(如果没有ESP配置车辆,降速到可控范围内再选择调整方向。)
新司机、老司机都看过来,各种“转弯让直行”为您详分解
简要案情:
2017年06月27日08时20分,邓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2****的小型轿车,在重庆市长寿区省道102健康产业基地路段,与周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渝BZ****的小型轿车碰撞,致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责任判定:
当事人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一句“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倒是简单,但到底怎么个让法,还是听听小编下面为您详细讲解:
一、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转弯让直行。
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无红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信号灯控制的转弯或直行一方有优先通行权。
1、红灯右转车辆应让绿灯直行车辆通行,此时转弯让直行,其实是信号灯在控制,和在第一种情况中的转弯让直行无关。绿灯时右转车辆只需要让绿灯直行的非机动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3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上一轮信号放行转弯车优先通行,上轮信号灯黄灯亮时进入路口左转或右转的车,本轮信号灯绿灯直行车应当让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有标志标线控制的直行车让不受控制的转弯、变更车道车先行。
1、受辅路标志控制的,让有主路标志控制的转弯、变更车道机动车。
2、有让行标志的,直行要让转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1项:“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四、同一道路,同方向,同车道:转弯前车比直行后车有优先通行权。
1、无论前车转弯、掉头,都比直行后车更具有优先通行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1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仅规定前车左转、掉头禁止超车,没有规定前车右转不能超车。但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中,已经规定了超车必须在左侧,所以理论上右转弯不会和后方来车有冲突。发生事故,自然是违章右侧超车的负责。
五、没有交通信号和标线的路口,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1、引出来的2种让行情况
(1)通过路口左转车,让右方道路直行和左转车。
(2)通过路口直行车,让右方道路直行和转弯车,包括左转和右转。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对于该项的详细解释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常见的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不规则路口等。
(2)通过交叉路口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直行和转弯。
(3)右方道路的来车运动状态,也包括直行和转弯,因为无论直行和转弯,都要通过交叉路口中心点附近,并且有方是否有车容易判断,但是车辆是转弯还是直行这个很难判断。
(4)非机动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第2项,也规定了在没有信号灯、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让右方道路来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六、辅助道路让主行道路。
当主路车辆转向准备进入辅路时,辅路车辆即便是直行,也必须让行主路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辅路抢行的车辆全责。
最后小编为大家奉上几种常见让行标志、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