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个晚上,重庆的温女士驾车行至一处三岔路口时,温女士驾车由福建大街往天城东路左转弯行驶,就在转弯的过程中,一辆黑色小车由天城东路往福建大街也左转弯下来,温女士避让不及,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温女士下车一看现场,对方黑色小车的车头都撞在了自己的车身中间,那就是我先进入路口,对方该避让,责任肯定是对方的。很快,交巡警到达现场,查勘完现场后,认定温女士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理由是温女士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虽然事故的损失并不大,但温女士还是觉得有些疑惑:凭什么是我的责任?虽然对方是右道车,但我们都在转弯,怎么对方还有优先权呢?交巡警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温女士才恍然大悟。
像温女士一样对路口让行规定认识模糊的驾驶人其实也不少,下面就来解答大家的疑惑。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大家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该如何通行呢?以下五点,你一定要清楚:
1、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3、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4、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这五项让行规定里,对“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大家认识更为模糊,比如上述案例中,黑色车属于右道车,他在转弯,而温女士也转弯时,按照规定,黑色一样拥有优先通行权。
这里有三张图,详细说明了“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三种情况,图中“右道车”为右方道路的来车简称,“本道车”为本人驾车方:
交叉路口交通环境复杂
进入路口一定提前减速
仔细观察,确认安全
严格遵守路口让行规定谨慎驾驶
精选阅读
自家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 车主承担责任吗?
日常生活中,向熟人借车使用或借车给熟人使用是很常见的事情,而面对因为借车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和借车使用人应承担什么责任?你们如何看待借车问题呢?
市民A说
能张口向自己借车的人,肯定是关系不错的,如果不借,很有可能就把对方给得罪了。但他有一个原则,借自己车的人必须有驾驶执照,开车稳当。
市民B说
他曾经给一位大学同学把爱车借出去4天后,当时车被还回来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隔了两天他去洗车时,发现车头右前侧被撞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坑。当时把他气坏了,可还不好给同学打电话发脾气去质问。他后悔把车借出去了,但反过来一想,如果拒绝了,肯定就惹对方生气了。
市民C说
老婆与车恕不外借!
把车子借给别人开,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作为车主一般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湖州南浔区法院近日对一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车主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什么?案情
26岁的王某和大他一岁的阿良都是浙江湖州南浔当地人,去年5月19日晚,两人相约一起喝酒。当晚王先生是开自己的车去的。他们和其他朋友一起喝到晚上10点多,期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到了晚上10点40分左右,王先生发现阿贵不见了,问其他朋友,才知道阿贵有急事走开了,还把王先生的车开走了。
想到阿贵刚喝过酒,开车搞不好会出事,王先生拿起手机就拨打110报了警,并在报警时如实说明阿贵是酒后驾驶。没想到王先生放下电话才10分钟,阿贵开车撞人的消息就传了过来。
被阿贵开车撞伤的李女士是当地人,事故发生时她正骑着电动车赶路。交警部门认定,阿贵属于醉酒驾车,负全责,李女士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阿贵仅支付了李女士2.4万元医药费就再也不肯赔钱了。今年7月,王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先生、阿贵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17万余元。
王先生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觉得冤枉,他自己没同意借车给喝酒的阿贵,又及时报了警。法庭审理后认为,王先生虽系肇事车辆车主,但在事故发生前就报警称车辆被他人开走,故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别人把车开走车主怎么证明自己无责?
对于车子被别人开走特别是出借车辆给他人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一定争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什么是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根据2012年12月2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到底是谁把教练给逼疯的?
在很多人看来,教练早就成了“社会暴民”一样的存在,脾气凶,还动不动就各种新闻爆料。但其实,教练真不是那么好当的,这个群体也快被各种各样的压力压的透不过气来了。
现在的学员说不得讲不得自从30岁—45岁的学车群体都渐渐拿到驾照后,学车的主力军现在已经转移到90后上面。有主见,有想法,个性丰富,更加注重自身感受。但是对于教练们来说,往往就有苦说不出了。两代人的沟通方式存在着很大差异,学员说不得讲不得,说重了就不学了,一言不合就把教练整蒙圈了。
政策变来变去,教练很心累政策虽谈不上“朝令夕改”,但是这几年新政颁布的频率真的让教练、驾校有点应接不暇。一会儿自学直考,一会儿培训里程不少于300公里···。不能专心教学,还得应对各种各样的改革。有教练特意提出:“例如学车现在得用居住证,但是登记半年才能拿居住证,我们招生完全陷入困境!”希望不要总是在办公室里指点江山,也真正考虑一下教练的感受。
价格恶性竞争,雪上加霜驾校多,学生少,想要吸引学员就得打价格战。恶性竞争带来的恶果,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教练收入降低。
少数不良教练抹黑了整个教练群体,致使所有教练受到精英阶层的打压。教练这个职业,真的快被压力压的透不过气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