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车治超工作中,
部分地区存在多头执法、
重复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
交通部联合公安部
印发了关于治超工作的
《实施意见》,
明确了交通执法的“十不准”!
1. 不准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2. 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
3. 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4.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6. 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7.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8. 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9. 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10.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进行。
大板车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以车货总质量是否超载为主;
绿通车辆超限超载时,
该次运输不给于优惠政策,
通行非收费公路时,
以批评为主、暂不实施处罚。
对载运标准集装箱挂车列车
和低平板半挂车等
近期以总质量是否超载为主,
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强化源头治超,
高速入口称重劝返,
拒绝超载超限车驶入高速。
强化源头监管,
实施联动管理与失信联合惩戒,
加快实现路政、运政、交警
执法信息互相交换。
避免重复罚款,
制约“一超四罚”。
驾考网编辑推荐
交通部:今年50%驾校推行先培训后付费
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了2016年的13件民生实事,其中提出,今年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要达50%以上。
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城市达到100个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王昌顺介绍,2016年的民生实事共13件,其中5件为2015年任务的深入推进,8件为新增。分为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公路水路安全保障水平、提升交通运输便利化三类。
13件民生实事包括:2016年农村公路新改建20万公里,贫困地区7000个建制村通硬化路;新增通客车建制村4000个;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万公里;实施危桥改造1500座;免费推广长江电子航道图,对具备条件的省际客船、过闸危化品船和载货汽车滚装船覆盖率达到50%;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城市达到100个;推行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今年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等。
驾校先培训后收费 南京已有试点
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赋予广大学员自主选择驾培机构、教练、学习方式的权利,同时增强学员的消费者主体意识。此前,这种灵活的学车模式已经在上海等地试点。
去年年底,南京金门驾校就率先开始了先培训后收费的试点。驾校培训的费用,除理论培训、基础服务、代办费之后,其他的费用按照科目和课时进行折算。学员学习后满意再付费,不满意可以投诉。今年,这种模式将在南京全市的99所驾校中全面推广。
西安驾校目前仍在执行先收费后培训
对于交通运输部今年试点50%驾校先培训后付费的消息,记者昨晚从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了解到,目前西安并未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
昨日,正准备报考驾校的苗女士说,了解到学驾照将实行先培训后付费的措施后,她愿意等待观察一阵,“学驾照成了一种风气,大家都想学,所以难免在选择驾校的时候有些盲目,有时仓促交费后即使不满意或不想学了,退费相当困难。”
小田去年大学毕业后就报名要考取驾照,但目前他也只参加了科目一考试,“一开始驾校还通知我去科目二考试,但是时间上来不及,而且平时我没时间参加培训,但是当时一下子就把费用交了,现在觉得考驾照倒成了一种负担。”
对此,西安一所驾校的分区负责人表示,他目前并不了解先培训后付费如何操作,“但是听说过将来可能实行报名时缴纳一定的费用,随后根据学习安排来购买课时,这样的话学员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来安排学习,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经济压力。”但他仍有一定的顾虑,“比如说前期培训到哪一阶段可以付费,而一旦有的学员在学习到一定程度之后再也不来驾校的话,驾校由此产生的投入该怎么弥补?”
昨晚,记者从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并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文件和安排,而西安目前仍在执行先报名交费后培训的教学方式,如果下一步有具体改革方案,将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负责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驾驶培训行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业务的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等管理工作。
城区道路变“驾校练车场” 交通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
在驾校学车的学员,没有任何驾驶经验,直接上路开车很不安全,但仍然有部分市民和驾校教练没有认识到在非指定路线练车的危险性,私自在一些人少的路段练车。
城区道路车辆穿梭 驾校学员“悠然”练车
4月3日上午11时许,位于新会区滑草场附近的新峰路,连接圭峰路与会城大道,道路颇为宽敞,为双向8车道。路上的车不多,但经常会有大货车在该路段行驶,且车速较快。
该道路没有任何标识表明该路段是驾考相关路段,但确实有一辆教练车在路上缓慢地行驶。在不到半小时内,这辆车已经在新峰路上绕了四个来回。
▲教练车在道路上来回练车,有时候甚至将车临时停靠在最右侧车道换人驾驶
这辆教练车的车速缓慢,时速保持在20—30公里之间,走在最右侧车道,偶尔也会打灯变线,行至中间车道。遇到行驶较快的其他车辆时,教练车便避让,险象环生。除此之外,在开了一段路程之后,教练车的驾驶员会将车辆停靠在最右侧的车道换人继续开。
附近居民不得其解,道路练车是否违法
附近居民芳姨说:“这些学员的水平不怎么样,经常乱刹车。好好的城市道路怎么就变成练车场了,真是不理解。”
市民高先生则表示,每次开车经过这个路段时,总会见到教练车,“遇到他们时,我都开得格外小心,也不知道他们在这些地方练车是否合法”。
交通部门表示:不能在城区道路上练车,将加大巡查力度
对此,新会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分局表示,驾校学员必须在有明确标识的考试道路或驾校内练车,绝不能在城区道路上练车,该局将加强巡查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辟谣考驾照费用不准超1800元,违者罚200万
这两天很多网友私谈小编我,说网上很多人转载的一篇《新规:考驾照费不准超1800元,违者罚200万》的文章,好几篇的阅读度都是100000+,这么多人在传大家都不知道是真是假了。小编我前天在刷朋友圈的时候就看到了,当时以为应当没有人相信这个,就没有辟谣了,可是看到越来越多的朋友被欺诈,我实在是看不停去了。以停是谣言内容:
其实这个谣言在2014年的时候就已经显现过而且今年年初的时候也有一则类似的谣言,只不过当时写的价格是3800元,当时也是很多人被骗,想不到同样的谣言半年之后又开始了,实在烦恶
请大家不要再相信这种传闻了,很多谣言公布者单纯为了吸引眼球,有意公布类似的谣言,刚刚好随着7月份驾考改革立刻出台,这些人趁机把大家给玩弄了。其实大家冷静停来想一想,如果学车费用变成1800的话:
1、教练拿什么养家糊口?
2、有谁还同意做教练?
3、培训的场地谁来建?
4、培训时的油费谁来出?
5、动辄大几万的教练车谁来买?
6、如果是1800还不如直接免费了!
别想当然了,现在是市场经济,不是计划经济了,价格是由市场说了算的。虽然大家的愿望很美好,但是宾观的国情是仍旧存在的,所以还是让市场来给我们一个健康的价格吧。
交通部公安部刚下新规!下月起要这样考驾照
日前,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发布了新一版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大的变化之处就是
学时!
其中,驾校培训量最大的C1/C2车型为例,
以一张表格来看看《新大纲》学时的变化:
这意味着学时不够的话,
你是不能约考的!
回过头来看驾考新规,
不难发现一个事实,
历来的驾考改革,
都是越改学费越贵!
看了新大纲,
更让没考驾照的小伙伴们喜忧参半!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制定本大纲。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和驾驶培训教学日志。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
备注: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
2.本大纲的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
3.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须相应增加学时。
4.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实际操作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业内人士分析
以上学时仅为基本学时,允许增加,但不可减少。总体来说新的学时较原来有所减少,但今后学时不再是模糊的状态。相关的法规和仪器设备会将学员培训学习的学时标准化,透明化,细节化。
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就需要相应的增加学时。原科二和科三如果考试不合格,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增加复训内容和学时,意味着学员的培训成本增加,如果不增加,首先违背教学大纲,并且延长培训周期。
二、教学要求
1.本大纲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3.“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
4.“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
业内人士分析
新大纲大幅度增加理论教学,并明确了理论学时,增加多媒体教学和模拟教学。这意味着驾培机构不光要投入硬件成本,而且还要聘请理论教员。
三、其他
1.驾培机构应根据本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倡导根据学员特点进行差异化教学。
2. 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三种准驾车型的培训教学大纲,由各省根据需要和地方特点自行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3. 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
4. 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参考本大纲,按有关规定另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业内人士分析
今后不再会是科一考完考科二,科二考完学科三的以此类推培训模式。倡导和鼓励科二科三一块培训,一块约考。
新大纲的出台,对学员来说有一个好消息,也有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今后的学车考驾照将会越来越“自主”,驾校的服务会越来越好、考试和学车越来越透明化和人性化。坏消息是:这一切的服务优化是在涨价的前提下,今后的学车考驾照会越来越贵,越来越难,也有可能是越来越慢。
新教材来啦!交通部出版新家配教材,培训更加规范啦!
小编说
9月28日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本年度第五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通报了《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最新版有关情况。《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第3版)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出版发行,新版教材有助于规范驾驶培训,方便教练员开展教学。学车的朋友们,应该对这本书都很熟悉,毕竟这是我们拿到的第一本教材,关于科目一的许多知识,我们都是从书中获得的;而最近,这本教材···改版啦!!!!
日前,由交通运输部根据最新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组织编写的驾驶培训规范化教材——《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第3版)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出版发行。
新版教材有什么变化吗?
使用好驾培教材,将会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新版教材知识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技术含量高,在结构上进行了优化,采用章节编排;内容上融合了前两版的优点,并根据新大纲、结合老驾驶员的经验进行了扩充和更新;形式上更加丰富,并创新性地使用了二维码技术,使图书与网络可以良好互动,给学习者带来更多的学习体验和安全知识。
新版教材有助于规范驾驶培训,方便教练员开展教学,倡导驾驶学员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文明礼让、尊重生命”的理念,将助力新驾驶员的素质提升,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好全面支撑。
现在,最新版的《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第3版)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出版发行。教练们别忘记提醒自己的学员,关注最新的资讯哦~交通部通知:1月1日起,这些车辆上高速收费有变化!
交通部最新通知,2020年1月1日起,所有上高速车辆的收费标准都将按照2019年7月印发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费用。
其中驾驶人最在乎的变化有以下两点,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8座、9座车辆,收费下降一半
新的规定中,将原先的一类和二类开车分类界定值由核载人数7人变为9人。换言之,原先的8座、9座车辆的收费标准由原先的二类变为一类,收费大幅度降低。
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8座、9座车辆都是直接归为一类的,这其中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车辆长度不能超过6米。
对于已经安装ETC并将车辆信息备注为2类车的车主,安装新的规定将车辆划分为一类之后,交通部会组织相关ETC发行单位,主动联系车主更换信息。
2、货车超过限载量,禁止上高速
2020年起,货车上高速收费将由原先的计重收费,变为按轴收费。即两轴车长质量小于4500千克且长度小于6米的车辆收费标准一样。四轴、六轴依次递增,无论是否载货,只要轴数相同,收费一致。
同时对于不同的轴数的车辆,有着不同的重量标准。三轴货车总质量,小于等于25吨;四轴不超过31吨;五轴不超过43吨;六轴及以上不超过49吨,一旦超过限载量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
并且高速公路从2019年12月中旬起,就已经在收费口实施不停车称重检测,一旦查出质量超重,禁止上高速。对于装载量大的货车,可能只能改走国道了。
交通部驾校新规征意见 计时审核随意性大易滋生腐败
交通部近日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日报》记者通过走访业内人士,发现意见稿中尚有诸多待完善之处。
例如,意见稿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计时培训系统。有业内人士反映,本应该由驾校自由购买的计时设备,有的地方由交通或交警部门垄断经营。且目前对学员学时的审核,全靠技术设备供应商和运管人员,随意性特别大,容易滋生腐败。
经营许可地范围模糊
意见稿意在规范长期以来乱象重生的驾驶员培训市场,对于很多现实问题均予以回应。
例如,意见稿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许可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但在被重点规范的驾校而言,这一规定存在模糊之处。
一位驾校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经营许可地指的范围有多大,在意见稿中是不具体的。”
据他描述,基层运管部门在执法中对此的理解存在差异。有的执法人员认为是教练场地,有的认为是行政许可机关管辖范围内,“概念太模糊,应该明确就是本县所有范围。”
甚至还有故意为难者。“有的基层运管人员为难我们驾校,培训范围就是你许可证上写的地址,不准跨出这个乡镇,我们比较迷茫。”这位负责人说。
对于异地培训经营行为的处罚,业内也存在不同的声音,认为没有依据。因为实践中,确有持外地牌照但有经营许可证者在本地经营者,这种该不该罚,也是模糊的。
此外,对于“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培训业务”的规定,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好操作。“我们这里有很多驾校收非教练车培训学员的靠挂费。辩称是自学呢,罚款没有依据。”另一位驾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审核学时容易滋生腐败
显然,在驾校等培训机构看来,意见稿的有些规定还是有对现实环境了解不够的问题。
最典型的就是,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黑驾校,在遇到基层运管部门的查处时,惯用的应对手法是,招生点负责人让学员与运管人员说“我们没有交学费”,属于无偿服务,这样运管人员的查处就没有依据了。
然而,意见稿中仍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定义为“提供有偿服务”,上述问题将仍难解决。
可见,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应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之分,均应在意见稿规范范围之内,即只要涉及培训学员,就算免费也要遵守培训管理规定。
意见稿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计时培训系统,如实记录、储存培训信息。
一位业内人士称,驾培机构使用的计时设备全是运管部门强制推荐的设备,对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根本不知道。
据他透露,目前对学员学时的审核,全是靠技术设备供应商和运管人员,随意性特别大,没有一个审核学时的工作规范,多长时间能通过工作人员说了算,容易滋生腐败。他建议出台学时审核工作规范。
同时伴生的还有学时卡收费中的乱象。据了解,本应该由驾校自由购买的计时设备,有的地方由交通或交警部门垄断经营。对此,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出台的2016年第50号文件(全称为《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曾规定,不允许任何部门收取学员的计时卡费用。业内人士呼吁,在意见稿中应再次明确:不应该收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培训计时卡费用,以防止职能部门和供应商钻空子。
划定电子围栏训练区域
此外,基层运管部门运用计时培训系统为培训机构划设电子围栏和分训练场地面积的问题,在意见稿中也应该明确。
业内人士建议,基层运管部门应运用计时系统为驾校划定电子围栏训练区域。目前,驾校科二项目(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训练必须在验收的场地内训练,尚未明确。
据了解,按照规定,驾校应有必要的训练场地,这是出于基础训练,要有一个车辆较少的安全性强的空旷场地。科二的训练项目其实都是实际道路驾驶的基础项目,都是为上路打基础的,科二、科三(科目三,又称大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项目没有必要分那么清,科二项目也可以到公安指定的公路去实践,比如侧方停车、直角转弯、窄路调头、S路等,规定一个总学时即可或公里数。
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场地直接到公路上学习,“所以我们建议不用划定电子围栏来限制科二项目的训练,为什么有的学员考试通过了,上路却不会开,都是限制各种项目在场地上练的结果。”一位来自河北驾协的会员说。
他同时表示,基础训练可以在场地练,熟悉了也可以到公路上去实践。 在训练场地面积的问题上,意见稿也没有明确。
记者走访发现,贯彻新国标中,为了达到规定面积,有的驾校搬迁了;有的驾校花巨资在市中心地带建了10亩训练场,但还是达不到新国标的15亩地训练场的要求,又要被淘汰。
“为什么非要强调训练场必须是一块完整的连续的一块土地呢?训练场地的面积应该允许用各分训练场面积相加得来的总和,训练项目完整,达到教学目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