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老板,自己经营着一家小广告公司。三个多月前,我瞄上了一笔大单子,为了能啃下这个客户我盯了他整整一个月。那天客户居然同意这笔订单由我们公司做了,他让我去签合同。
我高兴得好像中了彩票一样,这笔单子做下来最少能挣50万。那天我把车开的飞快,就想赶紧把合同拿到手。一路上我的心思都在那里单子上,谁知道马路中间突然窜出一个老太太呢。
我一个急刹车,把那个老太太带倒了,当时我吓得整个人都愣住了,要不是我车技好还不知道要出什么大事呢。我在车上停顿了十秒钟赶紧下车查看那个老太太的情况,她已经站不起来了。
我赶紧打了120,并让公司同事代我去签合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也没心思去见客户了。我跟着救护车一起去了医院,不一会儿,老太太的家属就到了。来到应该是老太太的儿子一家,我向他们承诺一定会负责到底。
幸好那个老太太只是把腿摔骨折了,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听到她没有生命危险那一刻,我才松了一口气。虽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快就来医院处理这起交通事故了,但是我依旧没有走。我想到了我的爷爷奶奶,我是二老带大的,这个老太太也有一个孙女,忙前忙后的照顾奶奶。
老太太住院期间,只要我有时间我就会来医院看看。他们一家人接受了我诚恳的道歉后,不仅没有怪我还说我是现在社会难得的好人。我虽然是个商人,我很爱钱但是我做人还是有底线的。
老太太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我不仅赔了医药费还给了不少营养费。老太太出院那一天还是我开车来接她回家的,从老人家出来老太太的孙女追上我,我做梦也没想到她居然开口说要嫁给我,她说这两个月她已经不可自拔的爱上了我,如果我要觉得对不起她奶奶就把她娶了!我真没想到居然会碰上这样的奇葩事,我该怎么拒绝这个善良的姑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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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了闯红灯的电动车怎么处理?
一天傍晚,朋友约我去吃饭。我沿着人民路一直走,前面十字路口正好是红灯,于是就把车靠到道路右侧停车接电话。等到我接完电话,抬头,发现已经变成了绿灯,就松开刹车,准备继续前进。突然一辆电瓶车从右边方向刷地一下冲出来,撞到我的车头右侧附近,然后车上的两个人啪得摔出好几米。
我第一反应是对方可能是冲黄灯,赶紧看了下右边的指示灯,结果是红灯,那说明肯定不是我设想的那样。在思考的同时,赶紧踩刹车、拉手刹、打双跳,然后下车,而摔倒的二人是一男一女(中年),已经从地上爬起来,看了下男的好像没什么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擦伤。
男:你怎么突然冲出来的啊
我:我是绿灯哎,我当然可以出来啊,是你们闯红灯的
男:我们先出来的,你是突然冲出来
我:你们骑车带人还闯红灯反而还有道理了?
女:我们是电瓶车,你肯定要赔钱
几个回合,基本是各讲各话,考虑到涉及伤人事故,天晓得她还有没有啥内伤,我决定报警。在等警察来的时间里,对方来了个朋友,然后要把女的带走去看医生,我马上说,“我劝你先不要走,等交警来了再走。”结果态度很差地不听,硬是走了。
等了快一个小时,交警到了。我也不争,把证件交给交警后,说让对方先说吧。对方就表示他们怎么过来,然后我突然冲出来,他们就撞上了。交警听完他们的陈述,就转过来问我,我就把闯红灯、骑车带人等几个要点跟交警说了下。交警就把对方叫过来问,到底有没有闯红灯,对方估计也不是那种脸皮特别厚的人,就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于是交警就说:我明白了。
交警把我们两方叫到一起,表示定了同等责任,各自回去修车。这里说一下我车的损伤:其实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虽然是伤在一起,但是4s店是给点算两部分来修的,两部分的油漆和钣金。我一听是同等责任,就不肯了,马上向交警说:“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瓶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因为根据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视同机动车辆管理”。
我接着又说:“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
交警明显一愣,把对方叫到一边去沟通了。我提出800块私了,不然就把我和他的车都拖走,我自己走回去,他如果不赔,反正电瓶车卖了也够了。
然后就是长达半个小时的讨价还价,交警也在一边劝说,说什么他们外地人,没钱的,居然跟我来这一套。最后扯来扯去,最终还是放了他一马,让他赔了300块,我也省点力气。
道路法律法规是那个样子的
其实最后得到300元的赔偿是理所当然的,毕竟电动车违法闯红灯在先,另外唐女士也是抓住了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定义,让对方没法反驳。下面就来分析下对方的几大疏漏点:
1、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则,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事件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我”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责任。
2、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要么是机动车,要么就是非机动车。
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符合下列规定:
--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其实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市面上90%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3、纳入到机动车(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范畴后,问题又来了,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4、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面临处罚。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
以后遇到类似事件,您都知道怎么处理了吧?快快分享给好友吧!
闯红灯几天能查到 闯红灯怎么查询
闯红灯几天能查到呢?很多驾驶员因粗心大意往往不知道自己闯了红灯,没有及时处理违章导致带来很多麻烦。那么,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闯红灯了呢?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说说闯红灯的那些事儿。
闯红灯几天能查到
一般情况,如果是通过网上的车辆违章进行查询,5个工作日可以查询到了,如果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查询,那么隔天就可以查询到。
如何查询闯红灯
闯红灯记录在查询时要注意,并不是记录着闯红灯,而是“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所以不要认为没有闯红灯的记录。
1、查询闯红灯记录方法一:去当地的车辆管理所。
去管理所查询前,要带好以下几个证件:闯红灯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两者缺一不可,还要带好足够的现金,一般闯红灯会罚款200元。
到了车管所后,把两个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就可以上网查询汽车闯红灯的记录了。在查询时,会看到闯红灯的时间、地点以及摄像头拍照截图。其中最重要的是看看拍照截图,确认是否真是车辆违章,有时甚至能看清车辆里的司机。
2、查询闯红灯记录方法二:通过网上的车辆违章进行查询。
在网上输入当地的交警信息网,然后进行注册。
提示:以上就是如何查询闯红灯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开车如何避免闯红灯技巧方法盘点
在众多违章行为中,最令司机无奈的估计就是闯红灯行为了。有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就给闯红灯的,甚至有的司机反应“明明是绿灯,但是我一准备开过去就红灯了,根本停不下来”,那么,该怎么避免在开车过程过程中闯红灯呢?
1、绿灯闪烁的时候,如果是有秒数的,那么按照秒数自己可以做判断。如果没有秒数的,那么车离路口斤,且当时车速快的时候,那么建议通过。不然可能会来不及刹车反而会闯红灯;如果车速不快且离路口远,那么建议停下。
2、当红灯亮起时,车头不要越过停车线。如果前轮不小心越过了,那么这个时候一定要刹车了,因为如果后轮再过,那么就必拍了。
3、现在存在两种指示灯,一种是箭头灯,一种是圆形指示灯。那么在有箭头灯的情况下,先看箭头灯,然后再看圆形灯。在没有箭头灯的情况下,圆形红灯亮的时候,是允许右转弯的。
4、那么在开车过程中遇到斑马线或停止线时,一定要注意交通指示灯。
开车避免闯红灯的四点,不知道你了解多少了呢?避免违章不是我们的主要点,最主要的避免因为违章闯红灯二造成安全事故的出现。所以,希望各位司机朋友们在经过交通警示灯的时候尽量慢行,避免出现闯红灯的现象或交通隐患。
最近,很多车主“欲哭无泪”,新交规实施后,不知不觉自己驾照的12分就被扣光光。两次闯红灯、一次超速50%,都仿佛在“瞬间”完成,等“牛肉干”寄到才发现自己的驾照分数已被扣光,等待自己的是驾照重考!如今,依然还有很多车主对自己被扣分感到莫名其妙,认为这不该扣那不该扣。但警察蜀黍说了:所有处罚都是有法可依,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复议!
开车撞到闯红灯的行人,到底要不要赔?
“中国式过马路”如今已经屡见不鲜,几乎在国内的任何城市都能见到,因为行人闯红灯而导致的车祸频繁发生。其实在路上开车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除了需要你手脚配合协调之外,还需要集中注意力,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什么这么说呢?开车时也许一个稍不留神就会出现意外!比如,如果你撞了一个正在闯红灯的行人,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保险赔不赔呢?今儿小编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一、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由谁承担?
在中国,有多条法规显示机动车遇到此类情况要避让行人,即便是实在躲不过的情况下撞倒横穿马路的人,如果有监控等证据证明机动车无过错,机动车也要负不超过10%的责任。当然这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弱势群体……
二、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国外是如何判定的呢?
欧美国家:严谨的回答是要看发生在什么州,美国地广人稀,因为人口密度低的交通环境,道路宽敞发达,公共交通相对落后,绝大多数人选择驾车出行,不多的行人就成了重点保护对象,如果在这样的环境下再撞到人,大部分州的法律还是会判定车要负全责的。
其它的州呢,有的是责任比例分摊制,即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双方责任比例,但同时强调行人的路权高于机动车。
然后还有一些州法律规定,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认定应承担50%以上的责任,那么就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如果违规在先,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必须责任自负,得不到任何保护。
日本国家:日本闯红灯的情况很少见,而且就算是人自杀冲上来被撞的,也会是由机动车负责,这点和中国的情况差不多,撞了人赔偿是不可避免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规则本身并不高深复杂,但如何让简单的交通规则融入到人们日常的交通出行习惯中,却是一道需要所有人思考的问题。
开车撞死闯红灯的行人 到底要不要赔?
交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法令里的保险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后,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同时也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该制度,或者说已经缴纳交强险的驾驶者们,如果在开车时,撞死了正在闯红灯的行人,不管论判是合乎情,还是合乎理,其最终的理赔的额度在某一程度上来说,是会减少许多的。
这些是按照已经投保了的驾驶者们的情况来看,那么如果驾驶员连交强险都没有缴纳的话,那么驾驶员则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金钱,在开车撞死闯红灯的行人之后,其所承担的责任压力远远大于缴纳交强险之后的责任压力。
总之,如果驾驶员们缴纳了交强险,那么先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钱,不够的部分再由驾驶员自己赔偿。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驾驶员同时缴纳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基于次要责任的原则,基本上是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就够了,特殊情况酒驾等除外。这两种情况下,在合乎法律道德的基础之上,在公平公正的判决之后,驾驶者们即使要进行赔付,其赔付所需的金钱也会大打折扣。
上面仅仅只是说了交通法第七十六条的整体内容,对于赔偿不足的部分,该条法规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一点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这一条的所针对的主体是机动车,与本文所针对的主体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所以我们可以不用分析这一条法律背后,事故发生之后的双方或多方责任的划分。第二条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错误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这条法令背后有四层责任赔偿额度的具体划分,通过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自的实际行为来区分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的大小,尤其是机动车赔偿额度所占的比例,也会根据对方——非机动车类以及行人的行为,会逐级降低亦或是逐级增高。
虽然国家法律至上,有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可是如果真当机动车辆撞死了行人,这时法律则会出于"保护弱者"的考虑,也会让驾驶员承担大于其本身应该所承担的责任。
另一方面,交警们也习以为常地找出一些如"处理事故不当"等模糊的理由来提高机动车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因为“保护弱者”,“人命关天”。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机动车驾驶员都有承担大于本身责任的赔偿,更何况是撞死行人这一最为严重的情况。
总而言之最后的裁决会让许多机动车驾驶员感到不满。而正是因为这些规定与出自人情乃至人伦的辩护,同时也纵容了许多闯红灯的行人。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而被机动车撞死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应该属于无过错方,虽然还是要赔偿一定数量的金钱。
如果更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等,能够重现当时的场景,来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所需赔偿的费用更是应该降低。这样,一件事故的矛盾纠纷才会慢慢得以和解。而双方公正合理的责任划分,也是弱化矛盾的重要方式之一。
《何提刑戒争地诗》曾言:"他侵我界是无良,我与他争未是长。布施与他三尺地,休夸谁弱又谁强。"作为受害方的行人以及其家属,在机动车方赔偿相应的金额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切不可出于维护自己更多的人身利益,而进一步的索要与纠扯,同时也要自我反省,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自己的“慎独”意识是否养成;作为肇事方的机动车辆,既然一位行人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么承担相应的后果也是理所应当的,切不可与对方论个谁弱谁强。
纵观现实生活中,闯红灯现象一点都不陌生,这也就是大众所熟知的"中国式过马路"。这背后所折射出来的是行人规则意识的缺乏,交通意识相对薄弱,公共管理以及社会整治行动落实不到位,文明交通的构建还未处完善状态,国民素质有待提高。交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综合社会上依然存在的现状和此交通法规,所有的机动车主、非机动车主和行人,三者之间的矛盾可能会随时发生,随处发生,三者之间的矛盾是无可避免的。如果非机动车和行人携手遵守交通规则,熟知交通法规,履行自身义务;
如果机动车主不盲目求急、求快,并兼具谦让礼让文明精神,那么即使这些矛盾永存,各方在金钱代价,家庭代价,时间代价,以及身体代价等方面的赔付的额度与限度都将降至最低,而“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也将成为人人铭记于心的话语。
闯红灯的危害有哪些
在中国,很多行人在过马路的时候都没有看信号灯的习惯,经常是看到没车就认为可以过马路了,殊不知危险经常就发生在不经意间。也有一些人,认为反正车撞到自己会赔钱,开车的人是不敢撞行人的,所以在红灯时大摇大摆的过马路。我们也总结了一下行人闯红灯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三种情况:
1.完全没有安全意识,不顾危险随意过马路。
2.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要反应够快就不会被车撞到。
3.从众心理,觉得大家都没等红灯,自己跟着一大群人肯定没事。
虽然现在交法针对行人闯红灯出台了罚款的措施,但是还是有很多行人没有意识到闯红灯是多么危险的行为,甚至有些人根本不理解为什么这种行为要罚他们的款。很多行人在过路口时,其实并不是本身有急事所以闯红灯,而是一种心态,就是无视信号灯,认为信号灯没有用,这种心态在当今的国人中普遍存在,包括一些司机在作为行人时,也会有这种心态。
其实,行人闯红灯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首先危害到的就是行人自己的人身安全,编辑在这里想提醒广大的行人,大家不要以为车辆不敢撞行人,闯红灯就不会出事,如果行人突然出现在马路上很多司机是来不及做出反应的,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行人。其次,行人闯红灯对车辆也是有很大威胁的,司机在躲避行人时一般会采取紧急刹车或紧急避让,这两种情况会引起追尾、撞车、侧翻等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