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共同出击,破获一起驾驶证C照科目一组织考试作弊案,缴获作案工具一批,刑事拘留2人。
据介绍,当天上天10时许,在该县某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C1科目一考试过程中,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巡视民警发现学员彭某、何某有作弊行为,遂通知县局治安大队,两部门民警共同出击,一举将作弊学员彭某、何某和为他们提供答案的镇远某驾校教练员吴某、印某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一批。
据了解,现年29岁的吴某和28岁的印某都是镇远县人,在镇远某驾校担任C照实操教练。为了提高考试通过率,提高评分和业务外收益,两人隐瞒驾校领导层,用发送器、接收器、纽扣式摄像头、微型耳机等作弊器材,组织那些害怕科目一考试的学员进行作弊考试。
经查,当天上午两人于考试前在事先准备好的雪铁龙轿车内,将发送器、纽扣式摄像头、微型耳机等安装在考试学员彭某、何某身上,后在考试中再通过手提电脑接收考试的试题,为考试作弊学员提供试题答案。两人本以为万无一失,不想由于彭某和何某过于紧张,在考试中显得很不正常,被巡视民警抓个正着。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印某已被镇远公安刑事拘留,学员彭某、何某被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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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师徒”要不得 教练员帮学员驾考作弊被拘留
今年4月,教练程某在招生过程中认识了学员张某。在学习过程中,张某一直谈到自己读书少,在外打工没有时间复习,而且对电脑运用不熟悉,担心科目一理论上机考试不过关。程某得知后,自称有“办法”,在收取张某1500元现金后,承诺让张某考试过关。
5月25日,位于孝南区某驾校内,科目一考场人头攒动,这里马上将要举行科目一电脑考试。上午9时,考试程序启动,每名学员随机抽选考题并在上级考试。考场的几位考官站在监视器下,密切注视者考生的举动。
此时,紧张的张某引起了考官的特别注意,开考前30分钟,他不慌不忙,眼睛四处张望,看上去并不急于答题,直到离最后交卷不到10分钟,他迅速拖动鼠标,在电子试卷上快速答题,而且正确率达到95%以上,这反常举动引起了在场工作人员的怀疑。
经过暗中仔细观察,发现张某左裤管凸起并有一个红色光点不断闪烁。工作人员将张某带出考场,从其身上查获一部小型无线电信号收发器和一枚微型摄像头,在接受考官询问时,张某还承认,除了这套“装备”外,自己耳内还藏着一枚米粒耳机,但已滑入耳道无法取出,考场工作人员立即向警方报警。
孝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受理此案后,围绕作弊工具的来源开展深入调查,在大量事实面前,“师傅”程某对帮助张某联系、购买考试作弊工具的行为供认不讳,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而学员张某也被取消考试资格,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警方特别提醒,科目一理论考试是成为一名合格驾驶员的基本功,只要多学多记,肯定能够通过。然而,这对“师徒”的行为实在让人唏嘘。广大驾考学员,只有认真学习理解交通法律法规,做好充分准备,切不可心存侥幸,更不要作弊以身试法。
教练帮学员作弊通过理论考试
现在考驾照是越来越难了,对于一些没读过什么书,但是驾驶技术却可以熟能生巧的人来说怎么办呢?不识字的人肯定不能顺利通过科目一,连门槛都进不去怎么拿驾照开车!浴室某驾校的教练想到了帮这些学员作弊通过理论考试!
一个蓝牙线圈、一个摄像头、一个麦克风,看似简单的几件电子产品,被驾校教练叶某缝进了一件特制的衣服。
通不过理论考的驾校学员,只要花2500元到3000元左右,就能穿上这件行头,以作弊的办法通过考试。
已有18名诸暨考生用这种办法过关,直到去年9月4日,考生刘某因行为异常引起考官注意,最终被抓获。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诸暨法院了解到,该院对被告人叶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常有学员通不过理论考试
驾校教练发现“生财之道”
叶某是江苏一家驾校的教练员,由于他所在驾校与诸暨一些驾校有培训业务往来,所以他与诸暨一些教练员也比较熟悉。
“老师,我开车不成问题,但我没读过几年书,考试考不出来啊。”叶某经常听到一些上了年纪、文化水平较低的学员抱怨。也确实有些考生几次都通不过理论考试。
叶某感觉发现了“商机”:帮学员通过理论考试,这不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吗?
去年6月,叶某将自己的这一想法分别告诉了诸暨教练员汤某等人,得到认同。汤某等人负责寻找和介绍这样的考生。
把窃听器等缝进衣服
穿一次最便宜2500元
叶某通过百度搜索,从王某(另案处理)处以人民币550元每套的价格买来窃听专用器材,提供给驾驶证理论考试的考生作弊使用。
考试过程中考生通过针孔摄像头和微型麦克风将考题传输给王某,王某通过无线耳塞向考生传输答案。
考虑到设备容易掉落,叶某还特地弄了件衣服,把设备缝进去。这样,每当考生要去考试,换上这件特制衣服就行。
这一消息传开后,陆续有考生被介绍过来。叶某总共接了18位考生的生意。
一旦通过考试,他就向每个考生收取人民币2500元或3000元不等费用。叶某分得1500元或2000元,其余分给其他同伙。
已帮十八个考生通过
终于被考官“盯上”
去年9月4日上午,在诸暨市车管所,叶某将这套特殊行头提供给考生刘某。
刘某在考试时,为了让摄像头对准试卷,身体坐得笔直。此外,看见考官时,他异常紧张,偷偷地瞟一眼,不敢正眼看。
这异常的举动引起了车管所考官注意。考官并没有惊动刘某,而是盯上了他。
考完试后,电脑上立即跳出刘某的成绩—刘某顺利通过考试。
刘某一出考场,按约定,要立即向等候在考场外的叶某付费。于是,刘某和叶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因为器材是缝在衣服里面的,很难被发现。”考官表示,不是刘某行为异常,根本不会发现缝在衣服内的窃听器。
经浙江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从被告人叶某处扣押的物品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警方查明,叶某先后通过汤某等人介绍,提供该器材给考生王某、楼某某等数十人考试时使用,其中十八人通过理论考试。叶某等人累计非法获利3万余元。
现在当教练有多难?学员科三练习撞死老人,学员不担刑责,教练竟被捕.........
学车的时候,常听教练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开车小心点,出了事情你们不要紧我是要坐牢的!”一般来说,驾校学员只当一句玩笑话。
日前在杭州临安区某驾校教练江某身上,这句话成为了现实。
澎湃新闻7日从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一名驾校女学员在教练带领下上路学习驾驶时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一名路人死亡,日前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该名女学员的教练江某。
今年9月16日,江某像往常一样带着学员骆某和陈某上路练车。学员骆某今年40多岁,已通过科目一考试,但科目二考了一次没通过,与同车的陈某是母女关系,当日是骆某第二次上路练车。
9月16日下午2点左右,骆某驾驶教练车行驶至临安区天目山镇某村时,发现前方不远处左侧有一老人正在横过马路,而道路右侧的路边聚集了很多人在办丧事。
据骆某事后回忆,老人过马路时朝教练车看了一眼,她以为老人会让车辆先行,所以没有减速,并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道路右侧的人群上,教练当时也没有踩刹车。
当车辆离老人只有十几米时,骆某才发现老人已走到道路中间,她顿时慌了神,手足无措忘了踩刹车,也没有按喇叭。
这时教练江某才踩下刹车,并拉了一把方向盘,但是为时已晚,老人被撞出六七米远,头部流血倒地不起。3人立即下车查看,江某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陈某也立即打120急救电话。
然而,虽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被撞老人仍因伤势过重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对此,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江某作出了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学员骆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学员未使用教练车上路将被拘留
昨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为严格教练车和自学直考教学车辆的通行管理,即日起,该市交管局车管所和特勤大队将联合开展教学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检查路段为:自学直考学车路段、社会化考场考试线路、三环线外城市快速路及车流量较大的路段。
在驾校培训教学中,教练车违反通行管理规定的;未使用教练车教学的,会对教练员进行罚款处罚;驾校学员未使用教练车练车,随车指导人员也不是所属驾校教练员的,将按照无证驾驶对学员处以罚款可并处拘留,对随车指导人员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针对这些情况,车管所还将对所属驾培机构进行相应处罚。
此外,申请自学直考的自学人员未按交管部门制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教学的,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对自学人员处以罚款处罚;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没有随车指导人员或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将按照无证驾驶对自学人员处以罚款可并处拘留。
陇南教练帮学员作弊被抓怎么处罚
驾考学员学问水平不足,多次考试不过。教练“热心”佐理是对是错?
6月16日陇南市公安局公布这起利用微型通讯器材驾考作弊案,“热心”教练翟某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而考生周某某亦被处行政拘留5日,同时禁考一年。
近日,在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治理所西成分所考训场内科目一理论考试中,有群众匿名举报称:“在考场周围有一台黑色轿车内装有电子作弊设备,正在与考生联系作弊,期望你们查一下”。西成分所工作人员立刻对考场周边情况巡查,并发觉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停在考场围墙外,工作人员立刻其拦截,同时向徽县公安局泥阳镇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泥阳镇派出所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对嫌疑车辆依法进行搜查,并在车上搜到了可疑电子设备和驾校反光背心、学员胸牌等物品,民警随立刻违法嫌疑人翟某某、高某、宋某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讯问调查。经讯问,翟某某系某驾校兼职教练,与高某在驾校相识,得知高某熟练运算机操作,遂伙同高某花了2.5万元在网上订购了一套考试作弊仪器(包括显示器、车载变压器、微型耳机、对讲机、微型摄像头、无线收发器、专用纽扣等电子设备),并妄图利用设备干扰科目一理论考试,达到其关心参考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而非法获利的目的。
当日,翟某某便带领其妻宋某某以及高某利用电子设备关心考生周某某(小学文化程度,多次参加科目一考试未能顺利通过)实施作弊行为。周某某在考场通过提前佩戴好的微型摄像头将试题传输到车内信号干扰器大屏幕上,翟某某、高某、宋某某便通过对讲机、无线耳机将准确答案告知周某某。经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后,翟某某等人对利用电子设备进行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的事实供认不讳。昨日,陇南市公安局公布该案处罚结果,对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西成车管分所立刻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决定对翟某某所在的驾校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在驾培机构负责人会议上作出口头检讨;建议上级交管部门将翟某某纳入驾培黑名单,禁止其从事驾培工作,考生周某某依法禁考一年。
关于此类的作弊行为,建议大家还是不要出现有什么侥幸的心理,一旦被抓到就是禁考一年。大家还是要靠自己努力加油,才能顺利的拿到驾照。
教练网购作弊工具远程帮驾考 学员慌张作弊露马脚
网购全套作弊工具,远程帮有需要的学员解答驾考科目一的题目,一次收费3000元。考试作弊多起以后,终被发现。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国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五千元。
为了赚钱,身为驾车教练员的陈某国也是拼了,竟然铤而走险帮学员在考试中作弊。2017年开始,经常有学员向陈某国诉苦,有的是因年龄大、有的是因文化程度不高,对科目一考试没有信心,希望陈某国支招。陈某国一下看到商机,发现可以通过帮学员考试赚外快。陈某国立即网购一套作弊工具。对前来求助的学员,每人收费3000元,承诺帮忙通过驾考科目一。
考试之前,他将事先准备的微型耳麦塞进学员的耳中,将带有摄像头的手表戴在学员手上并调试好,交代学员考试时,把手表摄像头对准考题,自己会通过耳麦告诉他答案。考前安排做好后,他驾车到考点附近,通过电脑接收考题,并用电话告诉学员答案。截止2018年1月,陈某国帮5个人在驾考中作弊。在2018年1月12日,在又一次作弊考试中,学员陈某因为心虚,神情慌张被考官发现,陈某国也在随后抓获。
驾校学员紧张致失误 驾车撞伤两学员一教练
5月18日上午,什邡安翔驾校场地内发生安全事故,两名学员和一名教练被撞伤,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学校表示,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从网友录的视频看,两名女子被撞到在地,一动不动。据了解,事发时间为早上8点30分,一名学员在学车过程中,突然撞到了一旁的两名女学员和一名教练。目击者表示,当时看到一名女子头部和腿部都受了伤。事故发生后,学校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并通知了辖区派出所到现场调查处理。
据校方称,肇事学员在驾车训练时因情绪紧张操作失误,而同车副驾指导的教练李某未能及时制止。“校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小编有话说驾考五次不过所有成绩作废、学车过程中发生各种意外......在实际学车考驾照的过程中,会有许多难以料想的情况发生,无论是何种意外,都会导致经济方面的损失。
因此,学车保险对于学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维护学员的利益,联合平安保险推出了专门为学员打造的“平安学车无忧险”。
点击阅读原文,领取学车无忧险,圆您一个安心驾驶梦!教练以身试法!竟与作弊器材供应商联手,帮助学员作弊
为了帮助学员考试顺利“过关”,驾校教练竟与作弊器材供应商联手,为考不过驾考理论知识的学员提供“作弊服务”。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全省首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舞弊案作出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均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获刑。
1968年出生的张某是当阳市的一名驾校教练。2016年8月的一天,张某与章某商议,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组织作弊,由张某负责联系考生,章某为考生提供考试作弊设备,每名考生收取2000元“服务费”(张某分1500元,章某分500元)。
2016年8月31日,驾考学员吴某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未通过,便请张某帮助其通过该科目考试。张某收取了吴某2000元现金,随即联系了章某。
同年9月14日7时许,章某为吴某提供了专用T恤、微型摄像机、隐形耳机等作弊设备。吴某携带作弊设备进入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腾飞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当日9时许,监考人员当场发现吴某的作弊行为。
案发后,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经审理,当阳市人民法院认为,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张某和章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章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张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还依法对扣押在案的作弊工具夏短袖、无线发射器等予以没收,对两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2000元予以追缴。
与此同时,考生吴某因为作弊被交管部门取消了考试成绩,并被禁考一年。
当阳市首例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作弊案一案的宣判,有力惩治了践踏驾考公平、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
希望广大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学习的各位考生,在考试中能够诚信答题、诚信考试,杜绝一切作弊行为。
宜昌交管部门提醒,要想拿到驾照,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否则可能就会出现马路杀手,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教练车违反规定,民警当场查获
“为人师表”相信大家都清楚这个词的含意,同样我们在学车的时候也是如此,教练教我们什么我们就跟着学什么,教练怎么做我们当然也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有样学样。但是最近有位教练却带头违反规定,不按正规的教学员学车。
教练车违法违规异地教学,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8月14日上午11时许,璧山交巡警支队大路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在福八路巡查时,一辆渝C5373学的龙坝驾校教练车引起民警注意,民警示意停车检查。
民警发现车内坐了6个人,明显超员,而且安全带只从驾驶员背后拉过插入安全扣。民警询问得知,车上的人是龙坝驾校的学员,在教练刘某的陪同下练车。民警要求教练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教练证,刘某说放在家里。龙坝驾校归永川区管辖,在璧山道路上教学属于异地教学,是明令禁止的。
该车存在超员,不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异地教学5项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教练员刘某进行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刘某解释,最近天气太热,他把学员拉到林荫道学车;系安全带热,他就允许学员不系;早晨出来忘带证件……他对自己没有以身作则感到后悔,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教导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