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培市场概况
1.行业供给能力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市现有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203户。其中,具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项目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普通培训机构)201户;具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项目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性教练场)23户;采用计时培训、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12户。全行业教练车保有量18197万辆,教练员24914万人。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估算,每辆教练车每年最大培训量约为50人,本市驾培行业年最大培训供给能力约为90万人次。
2.培训市场需求
2012年,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量达到历史最高峰58.5万,之后大幅下降,2013年培训量降幅约为34%。2016年1月到6月,本市培训量约为25.33万人次,同比增长约39%。预计今年全年培训量将有所上升。从近几年培训行业供给能力和培训量分析,本市驾培行业实际培训能力远超出市场需求。
二、培训机构区域分布
本市各类培训机构分布在15个区(县)。其中,经营注册地址在浦东新区的培训机构最多,达到42户。因土地资源紧张,教练场占地面积相对较大,本市经营性教练场均在远郊区(县)。
三、培训量分类统计
2016年1月到6月,本市培训量约为25.3万。其中,男性约14.1万,所占比例约56%;35岁以下学员约19.7万,所占比例约78%;本市户籍学员约8.99万,所占比例约36%。
2012年到2016年上半年,男性学员比例逐年下降,女性学员比例呈逐年上升;35岁以下学员虽有下降,但始终是学驾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占比例约80%;35岁以上女性学员略有增加;本市户籍学员所占比例约40%,外省(市)户籍学员是学驾的主要组成部分。
四、发展和供求趋势
1.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上海驾培行业努力推行计时培训、先学后付的管理服务模式,该模式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培训价格、自主选择付费方式,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科技化水平。2016年上半年,选择计时培训、先学后付模式的学员数量约2万人次,同比增幅约为54%。
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将全面施行计时培训管理模式,所有培训机构将能够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服务,满足学员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学车需求。
2.市场供求趋势。
本市驾培行业实际供给能力远大于市场需求。而受本市生育率下降户籍人口负增长[1]、外省(市)在沪人员居住证政策从紧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改革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后几年,本市驾培市场需求将可能趋于平稳,但市场供给过剩的局面仍将持续,部分区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培训机构经营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和投资回报率相应减少。培训市场将更青睐规范经营、具有品牌优势、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学驾群体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的培训机构。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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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布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
山西省市价局表示,在征求相关方面意睹后,确定了机动车收费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机动车收费标准:
报名费(含准考证)每人10元。
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610元。其中:谈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学问考试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每人次300元,谈谈驾驶技能和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每人次250元。
摩托车(含三轮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330元。其中:谈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学问考试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每人次120元,谈谈驾驶技能和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每人次150元。
增驾考试按所增驾车型规定的考试科目收与考试费。
残疾人申请机动车,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与考试费。
持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领《中华当局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里第一次记满12分须参与考试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里第二次及以上记满12分须参与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换证、逾期拿交身体条件证实等被注销但依据相关规定可复原考试的,按相关规定参与相对应科目考试,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各科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考试一次。对单科考试合格者,其考试成绩保留来机动车驾驶技能准驾证实有用期终止。
参考人员在预约考试前主动弃弃考试的,考试机构应退还尚未参考科目的考试费用。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大纲和驾驶培训教学日志。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
学时安排表
车型
C1
C2
C3
C4、D、E、F
C5
B2
A3
A1、B1
A2
总学时
78
78
56
48
78
118
120
82
88
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本大纲培训教学部分分为三个阶段,每个教学阶段结束后,应当对学员本阶段的学习进行考核,考核员由二级以上教练员担任;阶段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学习;阶段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确定应当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
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三种准驾车型的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由各省根据需要和地方特点自行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