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方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
2016-2002)已经发布,而不少地区已经实施,据说报名前夕人群都是扎堆!
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提早报名呢?
不少学员普遍担心自己学习能力较有限,且对车不了解,如果按照计时收费,费用将会大大增加,而传统旧模式,一次性付费,就可以一直练下去,不用担心费用,心里也更有底。
关于学车费用会因计时收费而涨价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们来粗粗的算一下:科目二共22个学时,科目三共20个学时、工作日每学时170元;双休日、国定假每学时210元(然而周末积压学员普遍过多,学费可能会再涨)在校学员必须学满学时才能参加考试预约。如果补考须每次增补学时10个学时后、待学时训练完毕才可以补考预约,再加上1000+的报名费,没拿到证呢,万元学费就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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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计时合同范本已出,培训费用或有变动......
公告通知
当还有人在质疑10月1日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计时学车的时候,交通运输部又一重磅出击:在9月12号印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GF-2016-2002)(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并规定在10月1号起在全国内推行使用
而对于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与8月30号大纲发布的培训服务内容与学时交相呼应。对于学时和培训内容必须按10月的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执行。这将意味着10月1号的学时实行势在必行
明确规定了所有科目的培训方式和地点、网址。对于培训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在制定的路线、时间提供服务的,学驾人可拒绝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
对于费用问题,(合同示范文本)最大的突出点为:学驾人先与培训机构签订明细的(包括普通时段、高峰时段、节假日时段)各个时段的不同收费标准。而学驾人可以在每次完成培训后再支付费用。
合同范本规定,本合同是由学驾人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机构必须从与学驾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其办入学手续、建档案。这将意味着虽然是“先培训后付费模式”,但是每次预约的教练员只能是该培训机构的
合同范本规定,每次培训完需当场支付培训费用,对于未支付的,培训机构可暂停后续服务
注:
合同范本并未规定每学时的费用。这将意味着各地有权自主决定每学时的费用(不知道是由当地车管所还是各培训机构决定)
是否能够全国推行的问题。虽然交通部已经将此文件下发各个地区。但是对于自学直考的那些城市怎么算学时,则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
计时收费是不是意味着一人一车?合同必没有规定一人一车,但是如果按合同的计时培训,单次付费。没有一人一车的话,学时怎么算?
本合同范本主要是为了配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在费用问题上一律空白。这意味着10月起驾考将会迎来改革的大潮,但是你会觉得这是降价的预兆吗?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驾考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1月30日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强化新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群众考领驾驶证。
——坚持开放竞争。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公正廉洁。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开放有序培训新格局。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交通运输部负责)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保监会负责)
(二)加强培训管理,促进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交通运输部负责)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8.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试点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交通运输部、教育部等负责)
(三)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
9.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系统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考场,不得无偿使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负责)
10.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各地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实行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提升考试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公安部负责)
11.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积极推行市(地)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公安部负责)
(四)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12.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
13.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保证新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素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推行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公安部负责)
14.实行考试随机安排。严密考试组织形式,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公安部负责)
15.实行考务公开。公开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公安部负责)
16.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公安部负责)
(五)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
17.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强化对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建立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健全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布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18.完善考试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完善考试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系统等监管手段,推行考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对考试过程、考试数据实时监控和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公安部负责)
19.严格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交通运输部负责)
20.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部等负责)
21.严格执行政府机构不准经办驾驶培训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各地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一旦发现有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要立即要求停办或退出,确保彻底脱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负责)
(六)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22.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3.完善驾驶人体检制度。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公安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24.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公安部负责)
25.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公安部负责)
26.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中国残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分别负责)
27.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公安部、外交部等负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改革保障配套政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周密部署实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部上缴财政,不得截留挪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
(二)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到培训与考试相衔接、培训考试需求与供给相平衡、政府服务与管理相融合,既为改革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又立足实际、稳步实施。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等试点事项,要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对其他实施条件成熟的事项要立行立改,有序推进。要做好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改革措施,主动通报改革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要加强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负责)
(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负责)
交通部下发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合同范本
为创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方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2002),现予印发,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GF-2016-2002
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交 通 运 输 部
制定
工 商 总 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学驾人与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之间签订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培训机构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交通运输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学驾人:
性 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住所):
培训机构: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经营注册地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规范行业经营服务行为的管理规定,学驾人、培训机构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机动车驾驶培训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培训机构证照
培训机构须公示经政府管理部门许可其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为学驾人提供机动车驾驶“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培训服务。
第二条 学驾车型
学驾人选择培训的准驾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代号_____)。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培训内容与学时
依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内容与学时: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_________学时(其中,课堂教学________学时,远程网络教学________学时);“驾驶模拟”培训_________学时;“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________学时;“道路驾驶”培训________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培训_________学时(其中,课堂教学________学时,远程网络教学________学时)。
第五条 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地址(地点)
课堂教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远程网络教学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模拟”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教练场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驾驶”训练路线、时间(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
1. 学驾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培训费与教材费、建立档案材料费等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不同时段的学时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
3. 学驾人 □ 购买 / □ 不购买 学车意外保险,费用_________元。
4. 培训机构提供以下费用支付方式:
□ 现金;□ 银行卡;□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培训流程与预约考试学时要求
1.培训机构应在学驾人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所述费用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学驾人办理入学手续、建立培训档案、发放培训教材,安排学驾人参加《大纲》第一部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学驾人完成第一部分培训达到________学时后,自主预约科目一考试。
2.学驾人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培训机构应按学驾人预约日期提供驾驶操作技能培训服务。学驾人完成《大纲》第二部分“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达到________学时后,自主预约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3.学驾人完成《大纲》第三部分“道路驾驶”培训达到________学时后,自主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学驾人完成《大纲》第四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培训达到________学时后,自主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第八条 学驾人的权利
1.学驾人有权要求培训机构按照《大纲》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完成培训服务内容和学时;在驾驶操作技能培训过程中,学驾人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
2. 在培训过程中,学驾人若发现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练车未经检测合格、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向学驾人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问题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
3.学驾人发现培训机构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核定的训练场地或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提供培训服务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
4. 学驾人参加“驾驶模拟、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培训,可提前___天进行预约。预约方式为:□ 互联网(网址: )、 □ 培训机构经营场所预约窗口、□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学驾人的义务
1. 学驾人提供的证件、体检证明及相关信息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个人信息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培训机构。
2. 学驾人每次参加培训,应办理签到、签退手续。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情况进行确认和评价;学驾人每次驾驶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应当场向培训机构支付本次培训费用。当次支付费用经培训机构确认后,学驾人方可预约下一次培训。
3. 学驾人在培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培训规定,在无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由此造成后果的,学驾人承担相应责任。
4. 学驾人取消预约的,应在预约日期________天_______时之前通过 □ 互联网(网址: )、 □ 培训机构经营场所预约窗口、□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培训机构规定的流程取消预约。
5. 学驾人在怀孕期间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参加培训。若隐瞒上述情形继续参加培训造成不利后果的,学驾人承担责任。
第十条 培训机构的权利
1. 培训机构可采集学驾人个人相关信息,培训机构采集的学驾人信息仅用于培训服务。
2. 学驾人在培训过程中,未按约定办理签到、签退手续的,培训机构有权要求学驾人补办手续。
3. 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未能支付当次培训费用的(含培训费用未支付成功),培训机构可暂停提供后续培训服务,直至学驾人付费成功。
4. 学驾人未按照培训机构流程预约培训时间和教练员,培训机构有权不予安排培训。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的义务
1.培训机构应提前将培训服务相关信息告知学驾人;培训机构应公示教练员的基本信息和培训服务质量排行情况供学驾人选择;培训机构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培训机构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提供教练车,安排学驾人预约的教练员提供培训服务。
2.培训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驾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如确因培训机构过错导致学驾人个人信息泄露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培训机构应规范使用机动车驾驶计时培训系统,如实记录学驾人培训过程,并为学驾人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应对学驾人的培训数据真实性负责;培训机构应为学驾人提供便捷的培训数据查询方式。
4. 学驾人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培训机构承担责任。
5.学驾人支付培训费用,培训机构应向学驾人开具培训发票;学驾人选择购买学车意外保险的,培训机构应及时投保。
6. 学驾人完成《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与学时的,培训机构应安排具备结业考核资质的人员对学驾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培训机构向学驾人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 学驾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内容和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2. 学驾人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届满的;
3. 学驾人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第五次考试不合格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驾人可解除合同:
1.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对学驾人的培训学时、数据弄虚作假,经学驾人提出后拒不纠正的;
2. 培训机构未按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经学驾人提出后拒不纠正的;
3.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存在索取、收受学驾人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经学驾人提出后培训机构拒不纠正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可解除合同:
1. 学驾人存在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
2. 学驾人在培训过程中,严重影响教学安全和教学秩序,拒不纠正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除合同的,培训机构应退回学驾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未完成理论知识培训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学驾人未参加的培训学时,退还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学驾人违约责任
1.因学驾人提供的证件或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造成后果的,学驾人承担相应责任。
2. 因学驾人迟到、早退等原因造成培训学时不足的,学驾人应按预约学时支付费用,并在后续培训中补足相应学时和费用。
3.因学驾人原因造成预约成功后不能参加培训的(包括没有成功取消预约的),学驾人应按本次预约培训费用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培训机构违约责任
1.因培训机构信息录入错误、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后果的,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2.因培训机构人员、设备等原因造成学驾人预约培训学时不足的,培训机构应为学驾人提供培训服务补足学时,并免收相应费用。
3. 因培训机构原因造成学驾人不能按预约时段参加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免收该预约时段的培训费用,并向学驾人按本次预约培训费用的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学驾人违约责任第3项中的比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通过培训机构所在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也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学驾人执___份,培训机构执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驾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
序号
项目
收费金额
备注
1
相关服务费用
教材费
档案材料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由学驾人自愿选择
2
理论知识培训
课堂教学
1.理论知识教学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2.课堂教学为____学时(学时单价为____元/学时);远程网络教学为____学时(学时单价为____元/学时)。
远程网络教学
小计
序号
项目
学时单价
基本学时
备注
3
“驾驶模拟”培训
普通时段
元/学时
1.普通时段:
2.高峰时段:
3.节假日时段:
高峰时段
元/学时
节假日时段
元/学时
4
“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
普通时段
元/学时
高峰时段
元/学时
节假日时段
元/学时
5
“道路驾驶”训练
普通时段
元/学时
高峰时段
元/学时
节假日时段
元/学时
4月交通运输部新发布,还未学车的学员请注意!
昨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一则关于“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及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需尽快落实。
换言之,理论学习将更受重视,学时监督将更加严格,学车考试难度可能增大!
该通知一旦推行,学员可能面临三大难题!
1、理论考试难度继续提升
理论考试由一科增至两科,近年题库不断增量,此通知推行,理论考试难度很有可能相应提升。
近日刷遍朋友圈的一段话,真假未定,但提及了题库增加。
2、系统监督学再度升级,不刷满不让考
为了保证《大纲》计时培训顺利推广,“刷脸”系统应运而生,学员学车过程将会受到360度无死角监督,62个学时需实打实刷满。“脸不对版”,不计算学时。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强力推行,要求驾校教练车都需装上计时识别系统,数据上传至监督平台。
3、硬性里程落地,不跑完不让考
学车训练将不少于300公里,将进行实时记录。
前年,培训里程增加的消息一出,不少学员都纷纷叫苦不迭。有人算过,平时从训练到拿证,训练总里程(包括跑长途),不过100多公里。
里程涨了近三倍,拿证时间拉长之余,驾校成本也可能有一定上升导致学费上涨。
这一系列规定落地,可以看出,学车培训愈加严格、规范,考试难度越加提高。业内人士建议:趁过渡期,尽快报名学车,或者尽快预约科一考试,避免政策更迭,拿证变得更难更慢。
交通运输部新发文,学员学车将面临三大难题!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一则关于“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及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需尽快落实。理论学习将更受重视,学时监督将更加严格,学车考试难度可能增大!
学员可能面临三大难题:
1、理论考试难度继续提升
理论考试由一科增至两科,近年题库不断增量,此通知推行,理论考试难度很有可能相应提升。
2、“刷脸”学车受监督,学时必须要刷满
“刷脸”系统的出现,学员学车过程将会全面监督,62个学时必须刷满。“脸不对版”,不计算学时。
3、里程规定公里数,学费恐将上涨
学车训练将不少于300公里,将进行实时记录。
培训里程增加的消息一出,不少学员都纷纷叫苦不迭。拿证时间拉长之余,驾校成本也可能有一定上升导致学费上涨。
这一系列规定落地,可以看出,学车培训愈加严格、规范,考试难度越来越高。
驾考从事人士建议:趁过渡期,尽快报名学车,或者尽快预约科一考试,避免政策更改,拿证变得更难更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2〕729号)进行了修订,并联合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以下简称《大纲》),《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做好《大纲》贯彻落实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大纲》的重要意义
《大纲》是指导机动车驾驶培训的重要技术性文件,是驾驶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教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大纲》,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88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培训质量、规范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行为、强化学员安全意识养成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的重要前提,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的重要保障。
《大纲》根据近年来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驾驶培训行业的新需求,从结构、学时、内容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培训教学方面明确了保证安全驾驶学习的基本学时,优化了培训教学内容和环节,引导驾驶培训机构优化教学组织方式,使学员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技能的养成更符合驾驶技能成长规律。各地要充分认识《大纲》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大纲》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紧紧围绕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这个核心,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切实落实好《大纲》内容和要求
此次《大纲》修订,在理论知识方面,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的应用,注重对学员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在实际操作方面,更加注重学员良好驾驶操作习惯的养成。这些调整,重点是要突出学员安全文明素质的养成,弱化应试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法定职责,完善和细化相关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大纲》的要求落到实处。
驾驶培训机构要按照《大纲》要求,尽快调整培训教学计划,积极提供“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要使用符合《大纲》要求的规范教材进行教学,部也组织编写了规范化教材供各地选用。要采用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要在按照《大纲》教学的基础上,对《大纲》内容进行细化,优化教学组织方式,根据学员特点进行差异化教学,提高培训效率,确保教学质量,将培养学员的安全文明意识贯穿在整个培训过程中。
三、认真做好《大纲》的宣贯培训工作
各地要把做好《大纲》宣贯培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大纲》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引导各级管理部门特别是驾驶培训机构充分认识《大纲》在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过程中的重要指导作用。人民交通出版社作为《大纲》牵头修订单位,要会同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参与单位,及时组织宣贯培训,提供咨询服务,帮助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会、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学员全面理解和掌握《大纲》的修改内容和新要求。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广泛开展宣贯培训工作,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教练员和考核员学习《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保教练员和考核员都能熟练掌握《大纲》,确保《大纲》的贯彻落实。
权威发布丨交通运输部:加快推动驾培培训行业复工复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工作部署,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有力支撑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运输服务需求动态研判
(一)认真研判运输服务动态需求。随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企业复工复产将快速推进,由此带来的人员流动和物资运输需求将快速增长。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运输需求变化趋势动态研判,指导运输企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运力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运输、生产物资和原材料运输、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确保不因运输环节影响企业复工复产。
(二)精准对接重点群体运输需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将来一段时期全国范围内援鄂医疗队返回、大学生返校、农民工返城等重点运输任务,积极主动与当地卫健、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以及高等院校、重点用工企业沟通协调,及早对接运输需求,精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
二、分区分级精准恢复运输服务
(三)坚持分区分级恢复运输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领导下,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84号)要求,分区分级精准恢复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中风险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高风险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必要出行,稳妥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随着返城人员增多,中、高风险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有序保障高铁站、机场、公路客运站等枢纽接驳运输服务。
(四)保障重点地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和进京管理。对于武汉市以外的湖北其他地区,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集中精准、安全可控地做好运输保障,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逐步有序返回。
三、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
(五)分区分级控制客座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相关要求,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继续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高风险地区城市公共汽电车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人,中风险地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6人。高风险地区城市轨道交通满载率要控制在50%以内,中风险地区要控制在70%以内。低风险地区之间的“点对点”运输任务,可逐步有序放开客座率限制要求。
四、加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防控
(六)严格入境人员交通运输防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外事、海关、移民管理、民航、口岸等部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疏运保障车队,指导运输企业科学合理制定运输方案,根据不同规模、不同目的地旅客转运需求,灵活组织运力,分类做好境外返回人员疏运保障工作。要按照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标准,严格落实车辆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等措施,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入境人员境内转运过程中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交叉感染风险,严防疫情境外输入。
五、加快推动物流园区复工复产
(七)分区分级推动物流园区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切实把物流园区复工复产提高到更高优先级。低风险地区物流园区要全面复工复产,鼓励引导尚未返城的农民工在就近物流园区择业。中、高风险地区内,对于影响全国范围内物资集散和不同运输方式转运的主要物流枢纽和重点物流园区,要在加强园区从业人员防护、采取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确保不因枢纽结点衔接不畅影响物流运输总体效率。
六、加快推动维修驾培行业复工复产
(八)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复工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执行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等车辆开通维修救援“绿色通道”,优先予以重点保障。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维修作业,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修车需求。中、高风险地区要充分发挥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作用,鼓励维修企业和互联网配件销售平台融合发展,采取电话、网络预约等便民措施提前预约,减少车主在维修点聚集和等待时间。鼓励开展线上车辆故障诊断咨询、车辆技术维护提示等非接触式维修。
(九)推动驾培培训行业复工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疫情形势变化,认真研判、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分类有序推动驾培机构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卫生防疫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所有科目驾驶培训。中、高风险地区要科学合理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教练员和学员防护、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消毒等工作,逐步有序恢复部分科目培训。鼓励推行理论课程远程网络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一人一车”的培训教学服务。
七、创新推出便利经营措施
(十)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运输服务业务网上办理,充分发挥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作用,开展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流程,对普通货运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换发、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等相关运政业务一网通办,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十一)提升车辆技术管理便民服务水平。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通过网上平台申报达标车型。技术支持单位要集中力量加快技术审查,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确保达标车型申报一个、审查一个、发布一个。统筹考虑疫情影响、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复工复产现状,《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第二阶段实施条款、《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第一阶段实施条款,从2020年5月1日顺延至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八、推动落实运输企业扶持政策
(十二)推动落实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交财审明电〔2020〕79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将各项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帮助运输企业渡过难关。要指导货运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对接,落实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特殊群体个人经营性质贷款,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施临时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十三)积极落实保险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银保监部门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险部函〔2020〕36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保协函〔2020〕37号)相关要求,指导运输企业主动对接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通过双方或者多方协商的方式,明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营运车辆,延长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车险保单保障期限。鼓励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降低或减免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服务运维费用。
九、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
(十四)加大已出台政策宣传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扶持政策,通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中国通信信息中心以及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要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国道路公共货运平台、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及时将相关扶持政策传递到企业和驾驶员,引导企业和驾驶员按规定程序申请申报。鼓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维修协会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与会员企业紧密联系优势,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对交通运输的扶持政策以及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和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
十、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十五)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动态监控,长途客运班车和包车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要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六)维护行业稳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了解运输服务企业困难,切实做好小微企业、货运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和驾驶员、工会加强沟通协商,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维护行业稳定。加强对货运物流行业监测分析,引导物流企业、货车司机有序复工复产,合理引导运输价格预期,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交通运输部
2020年3月13日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老司机喜欢手动挡?
目前市场上的自动挡车子越来越多了,普遍的人也很喜欢自动挡,对于喜欢自动挡的朋友来说,自动挡方便省事,尤其是在市区开车,走走停停的时候如果是手动挡,估计把人累死。但是很多喜欢手动挡的朋友却不喜欢自动挡,在他们看来,手动挡的技术和驾驶乐趣,自动挡真比不上。
1、和自动挡相比,手动挡无疑是要便宜,同款车的自动挡比手动挡都要贵那么一点点。但是这个差价也不是太大,这也算是手动挡一点小优势。
2、在保养维修等方面,手动挡的车子也有自己的优势,一辆车不单单是买来这么简单,毕竟都要开很多年,后续的保养维修问题也要考虑进去。保养成本,自动挡的车还是要比手动挡高。
3、其实自动挡车的安全配置功能不少,但是却总会有误踩油门失控的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女司机误踩油门当刹车这种情况,在手动挡上是不可能出现的。傻瓜车经常会有这种事故,还是因为车太傻瓜了,人失去了驾驶过程中基本的警觉性和必要的操作过程。
4、很多人会觉得手动挡的车难开,累。那是因为技术不到家,而真正开车技术还是得靠手动挡磨出来。这就是很多开手动挡的人追求的驾驶乐趣,他们喜欢这个过程中频繁的操作感。开个自动挡,应该不少人经常快睡着吧。
当然这只是不喜欢开自动挡的朋友们的一点小看法,生活中更多的人选择的还是自动挡,单纯是为了方便,但说到开车技术已经操控性,还是手动挡出色,自动挡难忘其项背。
关于交通运输部10月1号起施行驾考通知的解读,学车费用或将上涨
公告通知
8月30号,公安部发文称:将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给各个省市,并自10月1日起施行,而2012年发布的则同时废止。
在大纲里,明确可以看出从10月1号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计时学车。
对于计时学车的规定,主要产生两个问题:
一、各大驾校是否会按时来收费?那么费用怎么算?
二是要刷学时的话,那么自学直考的城市怎么刷这些学时,是不是最后还是要通过驾校?
就目前来看,全国大部分地区虽然推行了计时培训,但是却没有真正推行计时收费。驾校代学员刷学时,刷满直接预约,然后再安排学员练车考试的比比皆是,这样做的好处是学员的学车费用不会因为学时的限制而有大幅度的变动
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也有广东、上海、海南、浙江等地开始推行“网上预约练车,一人一车、先培训后付费”模式。此模式的推广与计时培训相得益彰,可以从源头上遏制驾校代刷学时的作弊行为,倒逼教练提升服务。但是明显的缺陷是学员要花更长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学时才能预约;而且就各地收费模式的不统一,就目前试行的地区,一个学时花费将要100多,完成所有学时将大大增加学员的驾考支出
另一方面,学时的限制对于自学直考实施的城市而言,也是一大矛盾。众所周知,科二科三的学时需要拿身份证在有安装计时系统上完成,而目前的计时系统还是属于教练车所有,那么,是不是代表自学直考的城市不仅仅要租驾校的场地,也非要教练车不可?
所以说,就10月1号起推行的计时学车,将会造成这两方面的影响:
一、计时收费模式的推广,学车费用的上涨;
二、学车时间的无限延长
而对于网络盛传的科目五,大纲规定:“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即在原先的教学内容上,可能需要模拟恶劣、山区、高速等环境的模拟,但是是否会自成科目,这主要还是看当地车管所的规定。
开车耗油越来越多,原来病因在这儿!
很多人都说,有时候明明才加的油,也没有开多少路,油却不翼而飞了,明明也看了省油攻略的,这是什么情况?其实汽车的一些设备也是会耗油的,那究竟哪些会导致耗油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篇开车耗油大集锦,希望对于对耗油问题的朋友有所帮助。
1.轮胎气压低于标准气压,增加的轮胎的滚动阻力。便会使轮胎的接地面加大,增加磨擦,不但会使轮胎的两侧胎肩磨损,也会使油耗增加。
2.轮胎过度磨损,导致轮胎打滑,损失动能。
3.改装宽轮胎,增大轮胎与地面摩擦力。
4.车胎气压不均衡,摩擦力与侧向转向阻力也相应增加,还潜在跑偏、转向困难、制动效果变差问题。
5.车胎纹路,花纹大体可分为三大种类:一种是越野性的;一种是运动性的;一种是舒适宁静性的。越野性的轮胎花纹较大,适宜在沙石等较坏的路况下行驶,它的油耗量最大。运动性能的轮胎,一般强调抓地力,胎面较宽,操控自如,油耗属中等。舒适、宁静性的轮胎因它的花纹细腻、流畅,因此油耗最低。
6.车辆四轮定位如果不好就会使轮胎与地面的磨擦增加,不但对轮胎本身有损害,而且也会使油耗增加。
7.离合器打滑,导致发动机转数丢失。
8.刹车系统或轮轴故障,影响车轮转动,增加油耗。
9.热车时间过长,早晨热车不是一味在原地等待车辆转速下降到正常值或是水温升至正常,这无异于在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
10.油箱加满使得汽车负重增加,增加油耗。
11.温控开关和节温器损坏,使得水温降低,增加油耗。
12.火花塞使用时间太长,导致点火是产生能量下降,车提速减慢,汽油消耗明显增加。
13.长时间怠速时不熄火或频繁打火。
14.驾驶时猛烈加油一次猛加和缓加,同样的速度,油耗相差可达12毫升,每公里会排出多余的0.4克一氧化碳。另外,急加速造成轮胎与地面的强烈磨擦,加速轮胎磨损。还容易造成发动机积碳。
15.发动机内积炭过多。
16.高速开窗,不仅声噪大,而且也更加油耗。
17.频繁刹车,匀速行车时最省油的,这个大家不言而喻了。
18.载物过多增加车辆重量,如后备箱里经常放一些不需要的物品。
19.不必要的高速行驶。任何一款车都有它的经济时速,在这个速度行驶时最省油,低于这个速度或高于这个速度油耗就会上升,再超过一定的速度后,油耗会大幅度上升。一般是在70~90,再高的速度,则产生很大的风阻,车体也会开始飘,还影响安全。
20.车内长时间开空调也会增加油耗。空调的压缩机功率很高,需要发电机直接提供能源,发电机当然是通过发动机带动发电的,也就增加额外油耗了!
21.发动机正常的水温应保持在80℃-90℃之间,过高或不足都会使油耗增加。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水箱水量不足,很容易导致水温快速攀升,当水温超过95℃时,油耗比正常温度时增加30%-40%,并且很容易导致机件磨损和损坏。
22.润滑油过多或过少。润滑油过多,机油参与燃烧,使混合气燃烧不完全,火花塞、消声器等部位积炭,油耗增加,增速缓慢,动力下降;润滑油过少,会造成配合件之间的干摩擦,使发动机过热,动力下降,油耗增加。
23.“三滤”长时间未换。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三滤是必须定期更换的,如果长时间未换,它们就会变得脏腻,影响使用,并给发动机控制单元传递错误信息,造成油料燃烧不充分,发动机积炭增多。
24.正确掌握变速时机 换挡要及时准确,过早过迟都会增加油耗。起步用一档,动起来就换2档,接近或超过20公里/小时换3档,接近或超过40公里/小时换4档,接近或超过50公里/小时换5档;减速时反过来减档。比较推荐在发动机2000~3000转/分钟之间换挡,省油、发动机的磨损也相对较少。
25.喷油嘴长时间清洗,也会导致油耗增高。
26.氧传感器别忽视,作为内部的控制单元,如果氧传感器发生损坏,那么油气混合比同样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增加油耗。
27.水温传感器失准,一旦水温传感器信号失准,或是电子扇线路出现异常,电子扇就会进行不间断的运转,此时发动机水温就会下降,发动机水温过低油耗肯定就会增加了。
28.气缸压力不足,一般是因为气缸气密性差,导致发动机的能量转化效率降低,导致能耗增加。
29:拥堵道路行驶,拥堵成了大城市车辆油耗飙升的最直接的原因。所以开车的时候,最好提前了解拥堵路况,选择最聪明的线路。
30.短距离行驶:在实际工作中,冷车的发动机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后才能让各部件达到最佳状态,这个距离一般来说是----4公里。如果你短距离行驶,可能让你百公里的油耗翻倍甚至达到3倍以上。
温馨提示:其实只要养成了良好的开车习惯和做好保养工作,其实也可以降低汽车的耗油量,减少你的开车花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