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过驾照的朋友都知道,驾照的记分周期是一年,一年内有12分可以被扣除。如果一年内12分都被扣完了,就需要去车管所重考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拿回驾照。如今闯个红灯就要被扣6分,开车上路一不留神12分就被扣光了。
为了避免"回炉重造",通过花钱买分,或者拿亲朋好友的驾照去代扣这些行为,早已屡见不鲜。就连小编的好友也开玩笑说,要不咱哪天也去把驾照分卖了,赚点零花钱……但现在可得注意了,根据交管部门2017年出台的新规定,"替人销分"也将会受到处罚。
2017"替人销分"新规定
1、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第一次被处罚后被发现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一下拘留,并处2000元到5000元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5年内不得重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那么现在还能"替人销分"吗?这个得分情况而定。
1、如果只是替亲朋好友销分,而且没有涉及钱财交易的话是允许的,需要注意的是,一辆车不能超过3个人销分。
2、如果是存在经济利益的销分关系,将按照规定严格处罚。
"替人销分"注意事项:
1、规定指出,对同一年内,同一驾驶人非本人所有的3辆车以上不同车牌号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驾驶人为同一辆车接受违法行为的,将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Www.jkw86.cOm
2、一次性被扣12分不可以分几次销分。
温习提示:一次性被扣满12分,驾驶员必须在15日内重新学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清除12分,重新取回驾照。所以说一下子被扣12分还是很麻烦的,车主们出门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
驾考网扩展阅读
记者暗访杭州驾考送礼不绝 交管部门表态从严处理
近日,网友爆料学驾照教练直接或间接索要金钱、香烟等,这些驾校陋习和潜规则在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的同时,也已成为群众关注的行风热点。记者进行了一系列暗访调查,发现学员在驾考过程中拿香烟打点“安全员”的情况非常普遍,学员虽不情愿但都表示很无奈。
学员反映学车送礼成常态
张先生是今年6月份在拱墅区某驾校报名学习道路驾驶技能。报名后1个多月,驾校只给他安排了一次模拟方向盘的技能练习机会,并没有告知上车学习时间,只是说到时候会有教练电话通知他。
迫于无奈,张先生找到驾校工作人员,被告知报名人多,需要依次排队,最后好说歹说才跟着教练练车。第一次到练车场地,学了没将近办小时就换人上车,4人轮换学了一上午又被告知下午不学习,需要给快要考试的学员练习。就这样时断时续学了2个多月,张先生见识了各种“潜规则”,总算琢磨出了经验。他发现,学车时要跟教练多套近乎,偶尔送点香烟,教练安排学习的机会就多。
与张先生一样在学车过程中,主动或被动送香烟或请吃饭的不在少数。杭州的连先生在《浙江民情在线》上举报杭州广大驾校樊教练在带学员学车期间,经常对学员威胁利诱,索要金钱、香烟等。
尽管连先生科目二、三都很顺利通过,但在学车过程中,他曾被教练以“不安排学车、考试”、“科考三是安全员帮忙过,要打点,否则成绩就作废”等言辞,仅仅给教练就送了1100元,还不包括请吃饭、送烟等问题。记者从杭州机动车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接到连先生的投诉,并表示已经受理此案,目前尚在调查过程中。
记者暗访驾考现场送礼不断就学车送礼等问题,浙江在线记者专门针对科目三考点枫桦路进行了蹲点采访。
12月10日早上,在一辆“浙A·8196学”的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试车上,一位50多岁的安全员趁更换学员考试时,下车收取某教练送的2包硬壳中华香烟上车,继续充当安全员的角色。
而另外一辆“浙A·8191学”考试车,一位40多岁的教练相对做得更为隐蔽,有学员教练递上两包利群烟时,暗示送礼人员送给旁边的一位教练代收。
记者随机调查了15位现场考试学员,有10位回答了有送礼问题。这10位学员中,有8位学员称自己带烟送给教练或者安全员,理由也很类似,是因为驾校教练嘱咐,“考试时打点安全员,会暗示或提醒你如何操作很重要”;另外2位没有送礼的原因,一个称早上忘了买,一个称是没必要。
在科考现场,记者了解到考试车上装有监控设备,很少有车上直接收礼的,一般由教练代送或教练介绍指点送给安全员为主。
对于这些送礼场景,有驾校教练称,问题出在驾考制度上。他说,“首先是学员考试指标的限定,每个学员的通过率直接影响教练收入;其次是义务充当安全员,职能部门奖励的是驾校学车名额指标,而不是个人。”部门表态:查实将从严处理
面对驾校教练员收受金钱、香烟等行为,杭州市交警支队车管处考试科邵科长介绍称,按规定都是不允许的,安全员在考试过程中收香烟举动,是打着提醒的牌子,或者学员为了少点麻烦送教练员几包香烟。
“安全员只是踩刹车作用,提醒都是违规的”,邵科长称,今年考试科已经对安全员收礼等问题处理了8起,这些被查实的人员都已经交由杭州市机动车管理局处理,车管所将根据情节严重,会扣除驾校驾考考试名额,直至每个月5个考试名额扣完为止。
另外作为驾校的行业主管部门,杭州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管理局驾培处王姓负责人介绍,“吃拿卡要这方面的监管我们从没有间断过,对这方面的处理都非常严格”。
王姓负责人说,对于驾校教练的吃拿卡要问题,去年交通与公安部门联合发布《致广大学驾人员的一封信》,要求在河坊街报名点及驾校张贴,如果发现教练员或公安考官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欢迎投诉举报,一旦对收受方查实,将会从严处理,甚至直接解聘。
“如果学员有投诉举报的,公安部门将会优先安排其考试,我们也会跟踪这个学员考试,直至结束为止”,王姓负责人表示,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对驾校进行年终信用质量考核,考核不及格,驾校将停止招生。交管部门发布学车风险
近期,有读者反映,本市城乡接合部一些地区出现所谓“异地招生”的驾校,报名和培训都在上海,不仅学费相对低廉,有的甚至承诺“包通过”;只是考试在异地进行,驾照也由当地公安部门颁发。
驾校异地招生是否合法?靠不靠谱?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招生点设在花店且“包过”
4月23日,记者以在校大学生希望暑期学车为由,拨通了一家“江苏盐城”驾校在沪招生点的电话,问及学费,对方答:每人只需5500元。这个价格比目前上海学车费用便宜了近40%。 “为何这么便宜? ”对方解释:两地考试内容不同,以“科目二”为例,江苏只考5项,上海要考7项。所以上海培训时间长,学费高。他还强调,60天“包过”,而且学员不必体检,驾校都能“搞定”。 “平时学车也不用去盐城,自己坐车到闵行区浦江镇鲁汇公交车站,就会有教练来接。训练场就在附近;但是考试要去盐城。”记者问如何缴费,对方称:现金和刷卡都可以;但只有收据,不开发票,不签合同。
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记者在闵行区三鲁路一家花店的橱窗上,找到了该驾校的“招生”广告。
驾校异地招生实属违规
异地驾校能否在沪招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驾校异地招生和办学,属于违规,市民可通过12319城建热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
办假“暂住证”蒙混过关
既然驾校异地招生属于违规行为,那诸如“江苏盐城”这样的驾校,是如何帮助学员获得驾驶证呢?
原来,我国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居民可向其暂住地的车辆管理所申领驾照。也就是说,上海居民如果暂时居住到外地,在领取暂住证的同时,如到当地正规驾校学习,确实可以合法取得当地驾照。
于是,有些外地驾校便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帮助学员办理虚假暂住证明,虚构当地学车记录,只是“考试关”须在当地通过。培训则聘用上海一些本地教练,让他们干点“私活”,有些甚至是不具备驾校教练资质的普通司机;训练场地也不正规,往往是郊野一些偏僻或尚未正式开通的道路。
相关人员表示:这样学车很不安全。一旦出险,因为其自身违规在先,学员很有可能还需承担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而所谓“买通”“包过”危害性更大,无形中培养了一批“马路杀手”,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驾照替人销分将罚2千元!
驾照替人销分将罚2千元
汽车保养与维修报道:11月2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增加了拿驾驶证帮别人消分的的相关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刑法(下称“刑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规定的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九有关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规定相衔接,形成了送审稿,拟变更和新增数项规定。
驾驶证替人销分拟扣证半年可罚2000元送审稿拟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送审稿对“累犯”和组织替他人销分做出更加严厉的罚则: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或客运车超速可追刑责并吊销驾照送审稿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超员行为,区别情节轻重,提高罚款处罚幅度,增加处罚种类。
另外,送审稿还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罚款、拘留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运输危化品吊销驾照十年禁重考送审稿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罚款、拘留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事故及违章未处理可拒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送审稿还将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条件。
依法及时接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是每个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近几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要求修改完善法律,明确在车辆定期检验环节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理交通违法和事故的责任,为执法工作提供充足依据。
为此,送审稿规定,对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且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5年12月2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方式,对修正案送审稿提出意见。
驾考新政下月起实施 交管部门详解变化
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139号令中,就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考领程序,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服务措施,除自学直考试点外,自4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3月28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对139号令中的15个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1、四步完成驾考自主约考
我省范围内考生如果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自主报考”业务,可通过全省公安交警“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
在完成注册后,考生需要再进行四步操作即可完成驾考预约:第一步,登录山西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入“考试预约”功能页面;第二步,根据交管部门在网上公布的考试计划,在计划范围内选择合适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于有些考场资源比较紧张,也可以选择让系统帮你自由分配到其他的考场;第三步,提交考试申请,等待预约结果;第四步,预约成功后,考生会收到1212314××号码发来的通知短信。
需要提醒的是,网上预约时,预约电话一定要填写本省号码,外省号码收不到系统发出的短信。考生在预约后如果没有立即收到短信的,请不要着急。交警部门至少会在考试前两天为您发送预约结果的确认短信。其间,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办进度”查询业务状态。
2、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可考驾驶证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报考的条件为: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3、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4、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5、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6、学习科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7、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有七类驾照被注销可不通过驾校培训,直接报名考试: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的;
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不符合条件被注销的;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七类驾照是“注销”,不是撤毁,也不是吊销。
8、小型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9、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10、允许全国范围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11、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2、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13、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14、我省暂时没有“自学直考”试点城市
“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目前公安部交管局先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城市进行试点,待试点总结经验形成规范后,公安部交管局将择时在全国实施。由于我省没有“自学直考”试点城市,所以考生们还需耐心等待。
15、我省大型客车、牵引车领证年龄不变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仅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试点,其他地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的最低年龄,仍然分别是26周岁、24周岁。
明天起,驾照替人销分将罚2千元!
驾照替人销分将罚2千元
11月2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增加了拿驾驶证帮别人消分的的相关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刑法(下称“刑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规定的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九有关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规定相衔接,形成了送审稿,拟变更和新增数项规定。
驾驶证替人销分拟扣证半年可罚2000元送审稿拟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送审稿对“累犯”和组织替他人销分做出更加严厉的罚则: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或客运车超速可追刑责并吊销驾照送审稿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超员行为,区别情节轻重,提高罚款处罚幅度,增加处罚种类。
另外,送审稿还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罚款、拘留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运输危化品吊销驾照十年禁重考送审稿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罚款、拘留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事故及违章未处理可拒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送审稿还将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条件。
依法及时接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是每个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近几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要求修改完善法律,明确在车辆定期检验环节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理交通违法和事故的责任,为执法工作提供充足依据。
为此,送审稿规定,对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且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5年12月2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方式,对修正案送审稿提出意见。
呼和浩特交管部门新规:记满12分须当4天协管员
4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金金荣驾校的安全理论常识考试场地,安全员在讲解安全理论常识时新增添了一项:从今日起,凡驾照记满12分的驾驶人,除了要参加培训班外,还要到交通岗进行协勤实践。
当天,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驾考中心驾校指导股了解到,首府交管部门将协勤实践作为培训班教学的一项新内容,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参加为期4天的协勤体验,体验实践之后才能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缴纳了罚款再消分。
记满12分的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的流程包括6项:1.驾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辖区大队或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车管所东厅二楼办理《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2.持通知书到车管所五楼514服务大厅报名,并填写满分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登记表。3.再到513教室进行为期3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学习培训。4.持《满分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登记表》到辖区大队参加为期4天的交通安全实践体验,并由大队对其进行考勤作出评语,加盖公章。5.到车管所五楼513教室参加知识测试。6.到驾考中心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驾照“替人销分”新处罚! 不看后悔!
“替人销分”这个话题热度一直不散,到底可不可以替人销分,惩罚力度多大呢?
看了惩罚,你还敢替人销分吗?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于1000元到2000元罚款。
第一次被处罚后被发现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一下拘留,并处2000元到5000元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5年内不得重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在每位车主处理违规时,都被要求在窗口拍一张本人与驾驶证在一起的照片,确认违法行为为本人处理的。
如果不是车主本人来处理车辆违法行为,一般民警都会进行正常程序的盘问,例如:和车主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开这辆车,等问题确认可以排除替人销分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家人朋友可以帮忙消分吗?
答:可以。有关规定如果是一家人或者朋友之间友情帮忙消分的,一辆车不超过3个人消分。另外有规定指出,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
一次性扣满12分可以用两个驾照来消分吗?
答:不可以。这是一次违章,不可能分两次,而且属于严重违章。根据机动车驾驶证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考试出新规 朔州车管树先锋
驾照考试迎来了新一轮的推陈出新,小编带你了解一番。
2013年驾考将取消小汽车过单边桥等名目,增加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记满12分5年内不得考大宾,吸毒3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道路考试预约不得超5次等新规则。
(
)
在旧的考试制度转换成新考试制度之际,看州车管所领先改革体制以适应新的驾照考试的要求,进而进展成为全省先进示范车管所。
看州车管所民警白润花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州车管所的上风在于第一设备先进。目前所有的考试选号都是利用电脑实现,而且在车型的配备上,去年11月份开始普及使用与南方都邑一致的捷达车型而非皮卡,这样更接近群众的需求。”
其次是各县区都设有考场。六区县共设有四个考场,依据县城大小和报考驾驶人员的数量来决策是否在本县区设置考点。
最后是副所长亲安闲考点督政。的每个科目,每个考点都有一个副所长或者是支队的分管领导带队,保证考试公平,公平,公然。每个考试点都公布举报电话,群众可以随时向副所长举报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情,如考试作弊等。
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晋认为:驾驶人考试要逐步改革,相关单位要协同合作,合力完成。
亮年1月份起实行新的考试规范,白润花表示新的规定主假如依据大车小车考试名目的变化来改建场地。小车的考试名目从以前的九项变成了五项,依据这些变化,对考场进行改建。而B2以上大中型宾货车考试的名目增多,以前的考场已经不能适应其要求,需要建筑新的考场。
针对有人质疑新出来规定后,驾校考试会不会更难。白润花认为小车考试从以前的列9项考5项变为现在的列5考5。B2以上大型大中型宾货车相对变得更加严格,名目从以前的9项变成了16项。
一家驾校的工作人员说,其实完全没必要可怕新规,因为立刻实施的新规,更加科学,学到的东西,更有用了。
7月1日起驾考新增科目五?交管部门告诉你真相
近日,一则相关“机动车驾驶证培训与考试”的“通晓”在微信朋友圈疯转,记者从省交管局车管处核实得晓,这则“通晓”中提及的“7月1日起驾考新增科目五”的说法纯属谣言。
该谣言提及:为规范治理机动车驾驶证培训工作,保证驾驶员培训的实效性,2017年7月1日起将执行2017年交通治理总队新标准:科目一题库增加近260道问题;科目二由现有的5项增加至9项;科目三在现有道考中增加1项防御性驾驶技术考试;科目四题库增加近100道题左右;增加科目五考试,模仿高速行驶、隧道行驶、停车与卡、窄道掉头……落款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
(
)
这则消息一出,在收集上传播很广。省交管局车管处工作人员归应称:目前,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以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俗称“公安部令第139号”)为准,而此规定中,并无“模仿高速道”等考核要求。此外,交管部门也没有接来类似“7月1日起驾考新增科目五”的通晓。省交管局车管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驾考科目三考试包括道道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通常我们所说的“科目四”,就是科目三的“安全文亮驾驶常识考试”。
工作人员拿醒,驾驶证考试是否有新变化,应以卒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对未求证的网传信息不要轻信。
驾考又要出新规 有人期待有人忧
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允许积压的考生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日前,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记者发现,较之前的驾考制度,此次方案有不少变化和亮点,对此,驾校教练和学员又有什么看法?
在南海的一家驾校记者看到,由于是暑假期间,最近过来学车的以学生居多,每天有60到70人。对于新发布的驾考实施方案,无论是教练还是学员都已有所了解。
方案的一大亮点是:驾驶培训从目前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改变为“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收费模式,逐步实现学员通过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达到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甚至可以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驾考培训的效果。记者了解到,目前佛山市交通部门已在5间驾校试点实行按学时收费培训的模式。
对于社会上比较关注的自学直考,方案明确,会确保按照国家试点改革推广方案要求,适时启动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自学直考。自学直考虽然还未实行,不过已经有人期待,也有人担忧了。学员涂小姐告诉记者,自学不用像现在这样经常要到驾校学,会更加自由,也不会有时间的限制。但也有学员认为,有些规矩或注意事项有教练会说得比较清楚,如果是自己学的话可能会不那么在意,效果就不会太好。
林庆华预测,自学直考对于大部分人来讲,可能不会是理想的选择,“因为考试是要用特定的车型的,但很多家庭不一定有;另外一个就是训练的场地,如果是自学直考,往往没相应的场地去训练,我们这里有专门的场地和专业的指导,效果肯定会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