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考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20xx年道路考试智能评判)
一.科目三考试综合评判标准
一般规定:道路驾驶技能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二.不合格情形: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遮挡、关闭车内视频监控设备的;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3.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刷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4.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5.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6.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7.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8.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9.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0.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位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的;
11.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的;
13.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4.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5.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6.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7.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8.争道抢行,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
19.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0.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1.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2.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3.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4.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5.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6.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7.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8.学员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三.扣10分情形:考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3.操作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四.专项评判(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⑾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⑧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注意:路考距离3公里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评判: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安全文明驾驶50道题,30分钟内完成。
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主要涉及到的内容:
1、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2、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3、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临危处置常识;
4、车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
5、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化学品等知识。
小编推荐
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流程
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流程:
126
第一步: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第二步:核对考生身份(指纹验证、图像对比);
第三步:计算机无纸化 考试
第四步: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者,现场补考一次;
第五步:考生考试实时图像与资料图像比对;
第六步:打印考试成绩单;
理论考试说明:
一、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中止本科目考试,本科目成绩作废,重新预约考试:
1、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
2、接听手机、查看传呼机的;
3、扰乱考试 场内秩序的;
4、大声喧哗,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
二、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注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档案):
1、翻看传、带资料或书籍的;
2、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的;
3、指点他人考试的;
4、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 场外指导的;
5、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要求
不管是有驾照或者是没有驾照的人都应该了解一下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的要求。那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2、驾驶车辆时,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车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证件;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驾驶。
3、坚持对车辆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设备应齐全有效,保持车容整洁;不准驾驶机件失灵以及违章乘载的车辆。
4、严禁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5、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强行超车,不准闯禁行线。
6、严禁酒后驾车。
7、驾驶车辆时,严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严禁有观看影视录像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途经路口、人行横道、学校、公交车站或人多的繁华地段,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非机动车,保证行车安全。
9、严禁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10、安全礼让礼宾车队,严禁穿插。
11、严禁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12、严禁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严禁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1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意休息,严禁疲劳驾驶。一般情况下,连续驾驶2h停车休息20min;连续驾驶超过2h,至少停车休息1h; 24h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h;机动车驾驶人每天连续睡眠时间不得少于6h0
14、车辆停放要遵守车辆停放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放车辆时要关闭电源,拉紧驻车制动拉杆,锁好车门。
15、行车中一旦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温馨提示:任何一个拥有正常交通活动权利的参与者,在参与交通活动中,既享有与交通活动相关的特定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伴而生、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不可偏置,即不可只重视权利而轻视义务。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考)须知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考)须知是什么呢?下面看看小编的小编给大家的介绍吧!
1、参考学员应以驾校为单位,集中在候考室候考,未经允许,非参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通道或区域。
2、本场考试的驾校,应指定2-4名教练员或校长担任当日值勤员,并在考试前15分钟到监考民警处报到。
3、显示屏“准备”一栏的学员应立即经声考入口到受理岗1号窗口提交技能证明、身份证,拍照审核后领取考试车挂牌并挂胸前,进入相应考试线路待考。
4、学员上车核对车载显示屏信息无误后,当车载语音提示“第一个考试科目为侧方停车”时,请按管理员的指令开始考试。
5、所有考试项目均不需要停车,直接进入该项目考试。进入该项目前,车载语音均有提示“请开始考试”。
6、考试中,车辆严禁骑、轧侧方停车、连续障碍项目路中黄实线(边线)。
7、遇前考试车正在进行本车相同项目考试时,后考车请靠右边依次停车等候。车辆需停在该项目数据采集箱之后2-3米处,不得越数据采集箱。
8、不合格的学员,车辆中途不允许调头、倒车,请直线并按场地上的“通道”指示牌,驶离考试区域至原线路考试起点处,不得在场内项目区域行驶。
9、某一考试项目合格后,车载语音提示“下一个考试项目为***”,若考试不合格,符合补考条件的,车载语音提示“考试不合格,请把车开回起点,重新补考”。
10、若考试合格或两次考试不合格,车载语音将提示“考试合格(或考试不合格),请把车开回起点,退出考试”。
11、考试结束,学员下车原路返回至受理岗2号窗口,交还考试车挂牌,考试合格学员在成绩单上签字。
12、学员在整个场考过程中,应始终做到“一听一看”,“听”车载语音提示;“看”某一考试项目结束后,车载显示屏该项目有无扣分内容及原因。
注:各地可能有所不同,请按实际情况进行。
以上《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内容由驾考网jkw86.com小编整理而成,希望对您的驾驶汽车有所帮助,如想看更多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学车指南”的内容请访问:机动车驾驶员学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