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高明区杨和镇某企业工作的汪小姐向记者反映,称考驾照过程中被教练要求交纳考试“保险金”。
所谓“保险金”即保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在考试时候一定能够过关。据江小姐介绍,2010年就到驾校报名考驾照,可此前因为工作比较忙等原因,至今未成功拿到驾驶证。3月1日,她接到教练的来电,说2号可以安排路考,然而,教练后面的话让她听起来很是恼火。
“当时教练电话上说了,要想明天的考试顺利通过,得交600元。”汪小姐说,当时教练还嘱咐,跟自己同一批的其他学员都已将钱交了,就等她了。这个要求让她感觉很不开心,“当初报名时,驾校说交纳的费用包括一切了,如今为了考试还要交钱,这明显是欺骗!”
记者采访中获悉,路试是考驾驶证的最后一关,过程中要面对突发的路面情况,部分学员因熟练程度不足均表示有点“怯”。而教练在考前会作出“温馨提示”:如果考生想顺利过关的话,只需留下400元到600元不等的“保证金”,且得整车人都得交。
“我当初就是没给钱啊,考试时被故意刁难,明明看了倒后镜也说我没看。”居住在高明城区文华路的曹媛媛直喊“冤”。
昨日,记者致电高明多家驾驶员培训学校咨询,对方均表示不存在考路试要收费的问题。
对于路考学员得交“保险金”,记者咨询高明区某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他表示,考路试要缴费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任何人不得向学员收取‘一次性红包’,情节严重者将构成贪污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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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罚款变1200元!交通罚款逾期不交,小心加收滞纳金 !
从10日起,上海正式启动对交通违法逾期未缴款当事人加收罚款的管理措施。在上海长宁交警部门,司机徐先生因三起逾期很久的罚单未处理,被开出第一张加处罚单,原本的600元罚款翻倍至1200元。
经核查,司机徐先生身背3个已接受处罚的违法行为,其中一起被民警现场处罚的实线变道违法行为,已经逾期了1247天。在民警的帮助下,徐先生通过网银,现场支付了1200元罚款。
滞纳金的计算和缴纳方式:包括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内,在对交警处罚决定无异议的前提下,超过15天不缴纳罚款即算逾期。逾期未缴款的话,按照3%的处罚金额,进行追加处罚。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违章不交罚款,过期按罚款金额的3%/天累计三个月不交的,可能会吊销驾照等;交警开局的罚单相当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交警部门办理业务时,会因未缴纳罚款及滞纳金,拒绝给你办理业务,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
以下是驾驶人开车上路中最容易忽视的违规行为,千万要记住了,小心收到罚单哦!
1、跟车太贴闯红灯:容易出现在车流高峰期,与前方车辆要保持一定安全车距,注意观察路口的信号灯状况,避免视线不佳造成闯红灯。
2、行驶中的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和车厢:最容易被忽视的违章行为,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3、高速匝道,小心超速50%以上:从高速进入匝道,常常是有速度限制的,下高速前一定要注意路边的交通提示,避免超速违规。
学车要交100元宣誓费?
网友“王小雅”网上报料:科达驾校要收取100块宣誓费。说不交就不能参加文明安全驾驶理论考试。
记者调查: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的确有一些驾校临时增加了这个费用,理由是考试中心那边突然增加了一个科目,即文明安全驾驶理论考试和宣誓环节。“这个科目在一些学员报考时可能还没开设,所以,有的驾校在跟学员签订合同时,也没有预算这个费用。”交通部门一相关人士透露,参加这个宣誓,需要带学员到考试中心,这样接送学员也要油费、人工等成本,再加上考试中心收的45元,有的驾校就收了100元不等的费用。
部门回应:昨日,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市民反映科达驾校在领取驾驶证前,收取100元宣誓费一事,经调查,自2013年1月1日新的考试标准实施后,增加了文明安全驾驶理论考试和宣誓两个环节,并由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收取45元相关费用。经处理,科达驾校已承诺退还多收的55元,并已通知学员领回该费用。
市民如发现驾培在培训方面有乱收费等行为,可拨打电话22002278投诉。
详解车辆损失险 关注保险金额和赔偿原则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2)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3)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4)以下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保险金额
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
(二)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依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以一辆使用期限在4-5年的普通家用车辆为例,每年折旧率应为7.2%。)
(三)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同类车辆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赔偿项目
赔偿项目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拖运费、在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非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
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
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
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
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实行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在交通事故中,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5%;单方肇事事故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15%。
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但违规装载并非保险事故发生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约定范围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指定驾驶人的保险车辆,由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或投保人提供的指定驾驶人的信息不真实的,赔偿时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根据保险车辆的损失情况,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赔款=出险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
赔款=保险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三)施救费用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保险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1、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施救费用计算公式为:
赔款=实际施救费用×(保险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施救财产总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施救费用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计算公式为:
赔款=实际施救费用×(保险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施救财产总价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付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
(一)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
(四)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五)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在道路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六)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本车所载货物的撞击、腐蚀;
(五)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
(六)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
(七)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
(八)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
(四)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的自然磨损、朽蚀、电气机械故障;
(二)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玻璃(不包括天窗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
(三)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
(四)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或由于被盗窃、抢劫、抢夺未遂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
(七)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被保险人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发生的费用;
(九)因污染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十)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
(十一)保险车辆的损失中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
(十二)保险单约定的免赔额以及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损失部分。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揭秘驾校潜规则:考前交“保险费” 加千元插队学车
“像个无底洞”,这句话道出了学员的无奈。不但教练“得罪不起”,驾校定下的“规矩”,你敢不敢违背呢?继续揭秘驾校潜规则。
驾校学员:“考试重新改革以后,就叫我们交200元钱"保险费"。交到教练手里,他的意思就容易过一点。没有单据,什么都没有,反正就是你考试前的一天或者你去考试前一天,就要把这个钱交好。有人反抗说不交,他说那就没办法安排你考试。”
在东城桑园社区,记者走访了几家驾校,有负责人表示,行业内的确存在考前收“保险费”或“小费”的潜规则,而且还不能保证学员100%包过。
驾校负责人:“如果你什么都不给的话,合格率五六成,给的话七八成,但是总要有人不合格,没可能100%。”
“给什么?你说给点小费呀?”
“就是这个意思。”
另一所驾校的负责人称,考前收“保险费”,其实都是之前驾校低价招生惹的祸,不收就赚不回应有的利润。
驾校负责人:“他什么钱都可以加,只要你报名了,他就有那个借口。他每考一科他都要收钱,你要考就要给钱,比如你要考科目二,200元钱拿来,我就给你报考。”
除了“保险费”,有驾校还开拓新的“业务”,例如,加千元插队学车。
东城桑园某驾校负责人:“你加钱给我,我可以让你先考,可以不让你排队,加多1000多元钱。”
收“保险费”,增加考试通过率,驾校看似“一片好心”,其实骗你没商量,电子眼监考,不可能作弊。加收千元快速学车,个别学员得到了便利,却让其他学员等待的日子变得更加遥遥无期。从今天曝光的这些驾校乱象来看,还真是五花八门,学员们叫苦不迭,主管部门看来得好好开方治一治了。